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黄水许可〔2021〕35号 | ||
项目名称 | 交投·高铁新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
审批类型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55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各防治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663.23万元,含工程措施投资247.9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26.46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00.03万元。 (六)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2015〕5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及《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向下陆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8223.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预算级次为“中央10%:省级10%:市(州)级10%:县(市、区)级70%”。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石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777562459U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治国 | 居民身份证号 | |
许可机关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地方编码 | 420200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1/23 | 许可截止日 | 2021/11/23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1/11/23 | 当前状态 | 正常 |
行政区划代码 | 420200 | 上传人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