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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许可〔2021〕8号黄石市大冶湖新区新城大道项目

来源:黄石水利      时间:2021-03-05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黄水许可2021〕8

项目名称

黄石市大冶湖新区新城大道项目

审批类型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基本同意项目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2.87公顷。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各防治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650.87万元,工程措施499.06万元,植物措施1754.14万元,临时措施87.39万元。

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2015〕5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及《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向大冶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1650.00元,应向开发区‧铁山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61400.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预算级次为“中央10%:省级10%:市(州)级10%:县(市、区)级70%”。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0203196301273770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国胜

居民身份证号


许可机关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地方编码

420200

许可决定日期

2021/3/3

许可截止日

2026/3/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1/3/3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区划代码

420200

上传人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备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