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河湖长制办公室)11月29日,针对大冶市某小区生活污水通过废弃的临时污水管道偷排,污染周围水体行为,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主持听证会,依法督促整治河道污染水体。
熊家洲中心港是大冶市城区一条内港,最终流入大冶湖。港两边民居多,大冶市实验高中、聚龙外国语学校亦在其周边,其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的好坏直接影响周边居民、师生的生活环境。
11月20日,该院收到大冶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转来的问题交办单后,于当天派员深入现场实地调查,查清污染源,并厘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职责,在先期向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就是否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发诉前检察建议,拟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检察长王晶身为熊家洲中心港市级河长,对此非常重视,邀请1名人大代表、2名人民监督员和1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听证,同时邀请街道、社区两级河长参加了旁听。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
办案检察官在介绍案情时,充分肯定了两家单位前期履职的情况,同时明确指出污染客观存在、公益侵害持续存在、履职不彻底的客观事实。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陈述。4名听证员现场进行了提问,并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这2家单位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限期整改。
王晶检察长最后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熊家洲中心港在大冶湖乃至长江中下游流域综合治理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守住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二要依法履职,主动履职,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治理,有效解决流域综合治理难题的格局,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贏”。三是作为检察机关,对影响流域综合治理的突出问题,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参加听证会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承诺,将于第二天召开协调推进会,落实整改责任,督促行政相对人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还当地居民、周边学校一个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