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科)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湖北省第7号河湖长令,7月20日,阳新县检察院与通山县检察院共同举行了《关于建立富水河流域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签约仪式,共同深化落实河湖长制,跨市联动共护青山绿水。签约仪式上,两院参会人员对两地河湖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经验做法借鉴、加大协作配合力度、找准工作切入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会后,阳新县检察院、通山县检察院和富水水库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巡湖行动,对几处重点区域进行了细致检查。
富水河,长江中游支流,发源于幕阜山北麓,从西向东流经通山、阳新两县,在富池口注入长江,全长196公里,流域面积5250平方公里。富水河在阳新县境内长81公里,是流经黄石地区最长的河流,也是黄石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在通山县境内有富水水库,是集蓄洪、发电、灌溉、养殖、航运等多功能的大型水利工程,水库内碧波荡漾,峰峦叠翠,风景秀丽;水库外田畴万顷,公路纵横,物产丰富,是两地人民的宝贵财富。
此次共同签署的《意见》标志着富水河流域跨区域河湖保护公益诉讼联合体的正式成立,是两地推进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的重要举措。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配合,整合司法资源,凝聚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对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系,推动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工作格局,共筑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屏障有重要意义。
该《意见》明确了两地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河湖检察长”工作职责及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专门联络员、跨区域协同办案、经验交流、普法宣传机制,全方位加强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持续加大对破坏河湖水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公益诉讼的办案效果体现到恢复被污染、破坏的河湖水生态环境上,旨在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推动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提供检察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依法创新能动履职,积极拓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机制实体化运行,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的落实,逐步将全市河湖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确保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