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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01

 

黄石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2021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7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黄石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的主要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黄财预发〔202112号)及《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内容,现将黄石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负责市水利和湖泊局信息中心日常工作及后勤保障;协助市水利和湖泊局实施水利(水资源)信息化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利(水资源)信息化规划;负责全市水利(水资源)信息采集,信息网络、通信网络、数据中心和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水利(水资源)信息化技术交流及培训;指导全市水利(水资源)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市水利和湖泊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黄石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属公益一类,为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我单位核定编制4人,实际在编3人。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部门内设1综合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经费拨款(补助)预算38.11万元占总收入100%,无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24.73万元,下降40%。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预算减少。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11万元。基本支出38.11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8万元比上年减少24.73万元,下降40%。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预算减少无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无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21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总计181.37万元(原值),其中通用设备6.39万元,专用设备174.16万元,家具0.82万元;无公务用车;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资产较上年度资产无增减。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水利()行政运行()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1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7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详见附件3

 

附件1:市水利信息中心(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部门单位预算公开.XLS

附件2: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附件3:关于批复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