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面环山,中南部平原洼地,是便于人类活动与经济发展的集中区域。长江自西向东,劈开莽莽巫山后,穿行于平原洼地南部,流向东海;汉江穿过秦岭与武当山之间的峡谷后,从西北向东南,闯进这块平原洼地,汇流入长江。这两条大江给这块肥沃的土地既带来了丰富的水资源,又带来频繁、严重的洪涝灾害。千百年来,在这块平原洼地上生存、繁衍和发展的人们,不断地努力奋斗,力求用其水利,避其水害,治水历史悠久,成效也不断得到巩固、扩大。这些都是与水利在湖北省的地位重要和历代政府均较重视水利紧密相关的。从水利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来说,不治水,就没有湖北今日的面貌;不除水害、不兴水利,湖北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民经济现代化就要受到影响,基本的生存发展条件和防洪抗灾也得不到保障。由此可以说,湖北省社会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与治水紧密相关的发展史。
频繁严重的水旱灾害源于独特的环境条件
湖北省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谓“湖北”。又因清代湖北省会武昌是隋唐以后鄂州的治所,故也简称“鄂”。
千百年来,湖北省境内水、旱灾害频繁、严重,特别是利于人类活动、经济发展的中南部平原,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洪涝灾害经常发生,其间也常有干旱。据有文字记载的史料统计,从公元前3世纪至1949年的2200年间,湖北境内发生范围在州、府或5县以上的洪、涝或干旱灾害,共计有551次,平均约每4年1次。其中洪、涝灾337次,旱灾214次。而洪、涝、旱灾发生的频次越到近代越频繁,灾害损失越严重。如秦至隋唐的1125年间,发生水、旱灾害127次,平均每8.9年发生1次;而清代的268年间,发生水、旱灾害154次,即平均1.73年1次;中华民国的38年间,遭遇水、旱灾害33次,平均1.12年一次。史料还显示,连续多年发生的水、旱灾害,屡见不鲜。如1865~1871年,连续7年发生洪涝灾害,其中尤以1870年(清同治九年)的大洪水危害最严重。据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曾名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先后有“长办”、“长委”、“长江委”四种简称。全书通用。)所作历史洪水调查推算,1870年长江宜昌站洪峰流量达10.5万立方米每秒,为历史洪水最大;该年宜昌市沿江街道被淹,荆江沿岸堤防多处溃决,江汉平原一片汪洋,并于松滋老城冲出一条流向洞庭湖区的大河(后定名松滋河)。史料中连续多年干旱的记载,也多次发现,其中1323~1331年,连续9年在湖北省境内不同地区不断发生干旱,为历史所罕见。
1949~1995年的46年间,湖北全省也发生重大洪涝灾害8次(1949年、1954年、1964年、1969年、1980年、1983年、1991年、1995年),平均不到6年1次;发生重大旱灾8次(1952年、1959年、1966年、1972年、1978年、1981年、1988年、1995年),也是平均不到6年1次。
湖北地区水、旱灾害如此频繁、严重的主要原因:
(1)首先是长江上游产生的过境客水量巨大,洪汛期长,而境内河槽泄量有限,每遇较大降雨,极易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
湖北省自然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绝大部分属于长江流域,仅有北部随州、广水的桐柏山区有1163平方公里(占全省自然面积的0.6%)属淮河流域。长江干流全长6300多公里、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在湖北省境上游的长江干流就有近4500公里,流域面积(含洞庭湖水系和汉江上游陕西、河南的部分)达136万平方公里;而且这些区域多是我国暴雨集中区,多年平均每年降在这一区域的雨雪等产生的水量,占到长江流域总水量的80%以上,其入海部分都要流经湖北。以大水年1954年为例,该年流经武汉关江段的长江及其支流汉江的年径流总量为9683亿立方米,其中属湖北省境上游四川、湖南、陕西、河南等11个省、区的“外省客水”量就达8673.6亿立方米,占该江段该年通过总水量的89.57%。丰富的客水资源,有利于灌溉、供水、航运、发电和其他综合开发利用;但是,由于巨量洪水往往超过河道安全泄量,每年汛期又给沿江地区带来“洪水压顶”的严重威胁和繁重的抗洪负担。特别是长江流域雨季从4月至10月,长达7个月,其降水量可占年降水量的85%左右,并且集中于夏季。每到夏季,长江洪水水量大、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因而湖北省经常出现省境内没降多大的雨,而沿江仍面临着要防大汛的局面,使沿江人民防汛抗洪任务十分繁重;如果遇上省境下游的江西鄱阳湖水系洪水与长江中、上游洪水同步或雨区自下游向上游依次移动,使长江干流洪峰与该水系高水位相遭遇,就会使黄石直至武汉江段江水下泄受阻,洪峰水位抬高,高水位时间延长。同时,由于江水挟带的泥沙逐日落淤,天长日久,河床慢慢抬升,迫使两岸堤防逐年加高,境内每年汛期的洪峰水位都要高出堤内地面几米至十几米。大汛期,如有任何一段堤防溃决,都会造成范围不等的毁灭性灾害,若在荆江北岸上段荆江大堤倒口,还可能使长江改道,危及武汉,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故此,湖北人民素称防汛为“天大的事”,历来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2)其次是降水量时空分布严重不均,暴雨集中时洪、涝夹击,稍长时间无雨,干旱又接踵而至。
湖北位于北纬29°05′~33°20′,东经108°21′~116°07′,受太平洋、印度洋季风影响显著,冬干夏雨,冬冷夏热,雨热同季,属典型亚热带季风区。每年因季风的强弱与进退时间的不同,导致降水量变化极大。归纳起来,有几个严重不均:一是降水在地域上分布不均。鄂西北多年平均雨量为800毫米,鄂东南、鄂西南达到1400~1800毫米,局部可达2000毫米。二是降水在年际间分布不均。同一地方,同一季节不同年份的年雨量可相差四五倍。如实测雨量时间较长的武汉市汉口站,1889年雨量2107毫米,1902年只有576.4毫米;每年6月是降雨较多月份,但1887年6月汉口站月雨量是822.6毫米,1902年的6月就只有5.2毫米。三是降水在年内季节间分布不均。一年之中,雨量大多集中在夏、秋两季汛期,如汉口站,4~8月雨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2/3,其中5~7月又占全年雨量的45%。这样,遇到降雨集中,暴雨多,强度大,就要发生洪汛和涝灾。如果较长时间无雨或少雨,干旱就接踵发生。以1935年为例,该年全省绝大部分地区洪涝成灾,就是由于特别集中的暴雨造成的。暴雨中心的五峰县,这一年该县全年降雨2577.9毫米,其中7月上半月集中降雨1360.4毫米,最大日降水量为7月3日的422.9毫米,3天降水量为1076.l毫米,7天降水量为1318毫米。这场暴雨过后不久,湖北不少地方又发生大旱。这一年是湖北洪、旱灾害交加的典型年份。
(3)再次是湖北的地势地貌特点、社会经济布局,集中凸现了水、旱灾害的危害。
湖北地势总体上是西高东低,西、北、东三面环山,向南敞开,约成一个形似马蹄的不完整的盆地。其中西部山地为武当山、荆山、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一般海拔千米以上,最高点神农顶3105米,为华中第一高峰;北部有大洪山、桐柏山,东北部是大别山,东南部为幕阜山、九官山,一般海拔500米以上,高峰在1500米左右。长江从四川巫山入境,自西向东,沿湖北中、南部,过阳新、黄梅后进入江西、安徽,在湖北境内流程1046公里;汉江从陕西白河县入境,自西向东,纳丹江后折向东南,于武汉汇入长江,在省境内流程864公里。在长江、汉江交汇前的三角区域,形成一个3万多平方公里的冲积平原,称之为“江汉平原”。据匡算,全省海拔400米以上的山区面积占全省总自然面积的56%,50米以下的平原湖区面积占20%,山区与平原之间为丘陵岗地,面积占垒省总自然面积的24%。4300余条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中小河流,一般都从山区发源,从南、北、东、西向长江、汉江和中南部的平原湖区汇流;史称湖北为“千湖之省”,就因省境内中南部低平,四周中小河流汇注于此,壅塞成千百个积水洼地,形成“水袋子”之故。
正是这极易遭受洪、涝以及干旱之灾的平原湖区及丘陵区,由于取水较易、交通方便以及其他有利条件,历来成为湖北政治、经济、文化之中心。省会武汉,位于长江、汉江交汇之处,黄石、荆州、宜昌、襄樊、鄂州等重要工业城市,和武钢、江汉油田等大型厂矿,都分布于两江畔;全省2/3以上的人口都在这一地区生产活动,70%的粮食、80%的棉花都生产于这一区域;京广、汉丹、武南铁路和宜黄高等级公路等交通干线,都从这一区域通过。一旦遭灾,损失就十分惨重。因而,在湖北,抗洪减灾就成为人民生存、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历代:治水活动不断,但抗灾能力较低
人类社会离不开水,但水过多又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湖北由于水旱灾害频繁且严重,人们为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首先解决水的问题。治鄂必先治水。
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古代.人们总是先找那些取水方便又不易受水淹的河谷岗地定居繁衍,然后再向河网湖区和丘陵山区发展。湖北古代的交通,除靠长江、汉水等水路外,陆路主要是从北部唐白河河谷岗地通向北方淮河与黄河流域。因此,湖北古代治水活动多出现在人口比较密集襄樊、随州、荆门、荆州一线。
湖北具有原始意义的一些水利工程,如传说中的随州厉山神农九井,楚庄王时期孙叔敖开凿楚运河、倡导筑堤屯垦及引沮漳水灌田等,史籍多有记载。这些早期的水利工程,已包括了防洪、航运、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灌溉等门类。
战国末年,由秦将白起为军事进攻而开凿的湖北最早的大型引水工程,不仅规模巨大,而且作用久远。战事过后经当地劳动人民加以改造、扩建和不断维修,发展成为我国早期的灌溉系统工程——百里长渠。此渠与后汉王宠开凿的木里沟,亦即木渠,组成了湖北省古代著名的灌溉渠系——长渠与木渠,并对三国时期著名的柤中灌区的形成起到极大的作用。它在中国水利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从两汉到南北朝时期,由于荆州、襄阳政治经济地位极为重要,沿长江和汉江的堤防逐步建立,筑堤技术也不断得到发展。著名的襄阳老龙石堤由东汉襄阳太守胡烈在原有土堤基础上加筑而成。荆州的金堤(今荆江大堤的前身)则由荆州剌史桓温令陈遵修筑于东晋永和年间。
从春秋战国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襄樊至荆州一线,敌对双方常用水作为军事攻防手段,曾先后发生过秦将白起利用夷水攻鄢,吴将夫概引漳水灌江陵及南北朝时期吴明彻、章昭达先后引江水灌江陵等。三国时江陵都督张咸筑大堰遏沮漳水放入江陵城北洼地,首开荆州三海的“北海”。南宋时则有更大发展,最后终于元初,前后近千年,是一项著名的大型军事水工,不仅在军事上起过重要作用,而且对江陵附近的水系变迁和生态环境都带来很大影响。
到了唐代,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少地区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较普遍的发展。其中比较重要的有荆南节度使梁崇义重修长渠渠首工程武安堰;李皋塞江陵北支堤缺口。改“北海”洼地为膏壤;今阳新境内修建的长乐堰;山南节度使王起主持广修滨江塘堰,制定用水规则;天门县开凿石堰渠;崇阳县建造华陂堰等,都为后代史家所称道。
两宋时期,特别是南宋,由于北方战乱不断,大批逃避兵荒的难民流入湖北,在沿江滨湖开垦安居,推动了湖北水利的发展。这期间修筑的较重大的水利工程有: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开始开凿襄汉漕渠未成,10年后继续开凿荆襄、襄汉漕渠,成效亦不明显。北宋时为沟通汉江与淮河流域之间的水上通道所作的努力,给后人以深刻印记。当时还先后多次重修和扩建长渠和木渠,不仅使这两条古老的灌溉渠系效益有很大发展,而且在建造技术、集资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比前期有较大的进步。南宋孟珙主持开凿的枣阳灌区,由跨越两条水系的大堰、一条长83丈的大渡槽以及众多的蓄水塘堰和一系列引水渠道所组成,其规模之大,为我国古代水利发展史所罕见。孟珙正是利用这些水利设施,开展声势浩大的军事屯田活动:“首秭归,尾汉口,为屯二十,为庄百七十,为顷十八万八千二百八十”,受到朝廷的奖谕。
这一时期,由于垸田的发展,加上沿江两岸大规模军事屯田的影响,荆江两岸原有的一系列天然穴口相继遭堵塞。元大德七年(1303年),公安县竹林港、石首县陈瓮港决溢后,荆江向南分流的通道扩展,北岸“九穴十三口”湮塞大半,荆江洪水消泄与洞庭湖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因而引起了元明清各代的荆江与洞庭湖关系的复杂化,穴口开塞之争频繁。
明代,因江汉平原人口急剧增加,垸田发展之势不可阻挡。垸田的大发展,一方面带来了农业经济的繁荣,使两湖经济地位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对水利的兴修提出新的要求。在此期间,湖北曾多次普遍开展大修江汉堤防和圩岸的活动,堤防工程技术也有很大的发展。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荆州知府赵贤主持大修荆州6县江堤,不仅十分讲究堤防质量,而且设立“堤甲法”,形成管理防护制度,规定每千丈设一“堤老”,五百丈设一“堤长”,每百丈设一“堤甲”和十名“堤夫”,这些专官专人的职责是“夏秋防守,冬春修补,岁以为常”。同时,垸田的增多,也引起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不仅调节洪水的天然湖泊面积减少,水灾增多,而且水利纷争也日趋频繁。“人与水争地,水必与人为殃”,江汉平原水灾频率和灾情程度大大增加。
清代,湖北长江、汉江沿线经济进一步发展,人口更为稠密,对防洪保安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荆江大堤(当时称万城堤)十分重视,对修防责任、要求十分严格。例如,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长江发生一次大洪水,农历6月20日晚,万城堤溃决20余处,荆州城被淹二月,水深丈余,“官舍仓库皆没,兵民淹毙无算”,酿成浩劫。当时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四代皇帝乾隆,于七月连发诏书13件,其中有3天,每天发2件;并派大学士阿桂和德成赴荆州调查处理,在前后长达1年半的查处过程中,乾隆为此事共发诏书24件,“御批”处分了上至总督、下至县丞的大小官员以及地方豪绅20余人;将10年内承修堤工的官员一律详查严参。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万城堤李家埠溃决,荆州全城被淹,清朝庭当即拨10.8万两帑银进行堵口和加固堤防,湖广总督裕泰被劾奏渎职罪,罚俸半年。因此,在清代荆州万城、武昌沿江堤、襄樊老龙堤等都多次重修。值得特别提及的是舒惠和张之洞对堤防建设的贡献。光绪年间,荆州知府舒惠亲自筹划和组织领导了对万城堤沙市段大规模的修缮工程;大汛期,他还督同文武官员亲往堤管所办公和巡护,从而使大堤的岁修和防护井然有序。湖广总督张之洞在任期间,不仅主持大修了武泰堤、武青堤、武泰闸、武丰闸等省会附近的沿江大堤,还于道光三十年(1904年)督修了汉口后湖长堤30公里,使这一带沼泽之地渐成农田或市区;为纪念他,后人称后湖长堤为“张公堤”。因此,在清代沿长江、汉江两岸堤防继续发展,并逐步连成一体。到道光时期,长江自荆州以下两岸江堤已达近30万丈(约合1000公里),汉江自襄阳以下两岸堤防近17万丈(约合560余公里)。合计江汉堤防总长己达1500余公里。因为堤防关系国赋民生,地位日益重要,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议准湖北滨江一带各府、州、县分别设置专管堤防的官员,其任务是“每逢夏秋汛涨,各于所属地方董率堤老圩甲搭盖棚房,备置桩篓、柴草、芦苇、锹筐等项器物堆贮棚所,昼夜巡逻,看守防护,春冬兴工修筑”。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由于堤线的延长,防护任务的加重,每年防汛岁修需费甚巨,官府款项有限,不得不积费于民,开始推行收费修堤,形成官征官修、官征民修、民征民修等多种修堤体制。
中华民国时期,湖北水利继续以巩固堤防为主。民国3年成立湖北水利局,但在民国15年(1926年)前因军阎混战,经费不足,水利事业井无大的发展,仅民国10年,襄河在王家营溃决,堵口为一大工程。民国15年秋,“国民革命军底定武汉,重组湖北水利局”,并以湖北的特税、厘金及有堤防的36县田赋,各照正税附加堤工捐,每年合计约可收银二三百万元,专款存储,作为修堤经费,使堤防岁修、防汛得以正常进行。民国21年,南京国民政府将湖北江汉堤防收归中央直接管辖,于经济委员会下设江汉工程局于武汉,接收了湖北堤工事务,堤防修管有所加强。从民国15年直到民国27年(公元1938年)武汉沦陷之前,湖北堤防有两次大的施工,一次是1931年大水后,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在长江和淮河流域水灾区设立18个工赈局,其中湖北设5个工赈局,实行以工代赈,对江汉堤防进行一次大的培修,使堤顶高度与1931年洪水位齐平。建国前湖北长江干堤上的武昌金水闸,由美国人设计、英国制造闸门并远渡重洋运来中国安装,就是用这次赈款建成的。另一次是1935年大水后,汉江干堤钟祥堵口及遥堤之修筑,动员军工民工10万以上,是继王家营堵口堤工后汉江上又一大工程。1938年武汉沦陷后,江汉工程局迁到重庆,省政府西迁恩施。为增加粮食生产,支持长期抗战需要,民国政府开始在后方提倡兴办农田水利,要求每县完成一个水利工程。1943年在建设厅内成立水利工程处,办理农田水利贷款,先后在鄂西、鄂北等未沦陷地区兴修受益数百亩至数千亩的灌溉工程,如恩施胜利渠、成丰成惠渠、建始广润渠、利川南坪水道、郧县滔惠渠、均县六里渠等10多处,受益农田不足2万亩。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政府虽将水利列为施政中心之核心,当时的水利界人土也拟定出《湖北各湖河坝防善后计划》、《湖北三十五年度水利事业推进计划纲要》以及水利建设5年计划等,终因战事频繁、财源紧张,工程计划者多,完工受益者少。当时湖北动工兴建的郧县茅柳水库因工程量大,工款不济,开工后不久即下马;随之坝高35.2米、蓄水68万立方米的竹山县桥儿沟水库,也中途停工,建国后才予续建完成。古老的宜城百里长渠在民国时期亦曾两度发起修复,其中一次为第33集团军总司令张自忠将军发起,也因抗日战争影响和经济困难而未最后完成。
综观到民国时期为止的2000多年的湖北水利发展进程,可以看出,尽管历代有志之士和广大劳动人民为求生存谋发展,在水利事业上付出了巨大而辛勤的劳动,但由于长期封建统治和落后的政治、经济,加之战乱不断,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建成的水利工程除堤防较成系统外,一般工程规模都很小,抗灾减灾作用有限,丰富的水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到1949年,全省除拥有1万余公里的干支民堤外,无一处蓄水百万立方米的水库,无一处水力发电站,也无一处电力排灌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就只有100多万口小塘小堰和沿江地区少数中小型涵闸。当时全省农田灌溉面积仅1000余万亩,连续抗旱能力多在20天左右,2695万亩水田、300万亩旱地,绝大部分为“望天收”。堤防的抗洪标准也只有几年一遇,稍遇大洪水就要遭受洪涝灾害。1931年长江大洪水,江汉平原一片汪洋,因洪水淹没耕地2023万亩,武汉三镇的汉口淹没近3个月,繁华的中山大道行船;1935年汉江左岸钟祥狮子口决堤,汉江中下游受灾农田1230万亩,受灾人口595万人,淹死9.6万人;随后,全省大部分地区又遭受严重干旱。“十年九淹,三年两旱”就是对当时抗灾能力的真实描述。
当代: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治水规模空前、持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除水害、兴水利这一关系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事业,理所当然地列入中央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国伊始,中华大地还弥漫着战争硝烟之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就着手制定根治全国水患的宏伟蓝图。
为减轻长江中游严重的洪灾,1950年9~10月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召集中南局代理书记邓子恢汇报荆江分洪工程设计方案,并审查工程预算。随后,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会议研究有关问题。1952年3月《政务院关于1952年水利工作的决定》中,要求“长江中游继续加强荆江大堤,以保证堤身的安全,井于汛前保证完成荆江分洪工程中围堤及进洪闸与节制闸,中下游其他地区仍应分段保证1931年或1949年的最高洪水位不生溃决。”毛泽东主席还指示由中南军政委员会负责组成一强有力的工程建设指挥机构。1952年4月5日,建国后的第一个大型水利工程——荆江分洪工程破土动工。5月24日,水利部部长傅作义代表中央到工地慰问,送来绣有毛泽东题词:“为广大人民的利益,争取荆江分洪工程胜利!”和周恩来题词:“要使江湖都对人民有利”的两面锦旗,极大鼓舞了工地30万军民,使工程于7月20日完成,比计划提前了15天,创造了中国水利建设史上的一大奇迹。1954年,长江发生百年未遇的大洪水,由于荆江分洪工程先后3次开闸分洪,大大减轻了洪水灾害,保证了武汉和沿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毛泽东为此亲笔题词:“庆祝武汉人民战胜1954年洪水,还要准备战胜今后可能发生的同样严重的洪水!”
毛泽东对治理长江十分关心。除1953年2月在长江舰上听取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汇报长江水患及治理措施外,1958年3月毛泽东从重庆乘江峡号客轮到武汉,沿途视察了荆江形势,并详细听取了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和荆州地委书记陈明有关荆江大堤建设情况的汇报。1956年毛泽东在武汉畅游长江后,还挥笔写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神女应无恙,当惊世界殊”的壮丽诗篇。
1958年1月,为根治长江中下游水患,中共中央在广西南宁召开工作会议,重点研究了长江治理和三峡水利枢纽建设问题。毛泽东全权委托周恩来负责这项工作。2月26日晚,刚访问朝鲜回国的周恩来立即赶到武汉,登上江峡号客轮实地考察长江和三峡。28日,周恩来、李富春、李先念等在王任重、林一山等陪同下,冒着鹅毛大雪,视察荆江大堤;随后勘察三峡坝址。3月8~26日,中共中央在成都召开了工作会议,周恩来作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报告;经过讨论,会议同意周恩来的报告,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在这次会议上,还原则批准了兴建汉江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7月成立了以湖北省省长张体学为主任的丹江口工程委员会。此后,一直在周恩来的关怀与支持下,丹江口建成了防洪、发电、灌溉、航运、养殖五利俱全的水利枢纽工程。
60年代,由于当时的国际环境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长江三峡工程未能动工兴建。应湖北省的迫切要求,周恩来总理亲自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协调工作,并于1970年12月24日向中共中央写了关于兴建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的信。26日,毛泽东批示:“赞成兴建此坝。现在文件设想是一回事。兴建过程中将要遇到一些现在想不到的困难问题,那又是一回事。那时,要准备修改设计。”后来,在周恩来亲自主持下,克服了一个个困难,使葛洲坝工程于1985年基本建成,1988年底最后一台机组安装、发电。
长江三峡工程虽然在毛泽东、周恩来时代未能开工建设,但在邓小平时代进入了实施。1980年7月,正当葛洲坝为夺取大江截流而紧张备战时,邓小平来到宜昌,详细视察了工程施工进展,询问了葛洲坝与三峡工程情况;后来又在他的组织与推动下,加快了三峡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促使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3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的决议。
1989年7月,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第一次出外视察,就是到湖北,察看长江荆江和武汉的防洪工程,察看宜昌长江三峡工程情况,并对湖北防汛抗洪和治理长江作了重要指示。
党和国家的其他领导人董必武、叶剑英、李先念、胡耀邦、王任重、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等人及田纪云、姜春云、温家宝、钱正英等都多次视察湖北水利工程,关心并支持湖北水利建设。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事业,关心、支持湖北水利发展的示范与影响下,湖北省各级党委和地方政府也将治水列入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进行安排部署。从1949年开始的近半个世纪里,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对水利的需要,领导并依靠全省人民,开展了规模空前、连续持久的除水害、兴水利的建设。
1950年7月,第一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李先念,在省政府召开的农林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本省农业的基本问题是水利问题,我们不能完全靠天吃饭。水利问题不解决,而去谈机械化生产,谈集体农场,都是一些空谈。倒不如号召广大人民、水利专家、农村干部以及有经验的人,老老实实地与水旱灾害作斗争,解决水利问题。”他对水利建设提出三个要求:挡、排、蓄。挡,就是筑堤防水;排,就是排除涝、渍;蓄就是修塘筑堰,蓄水灌溉。他认为搞好这三件事,才是为人民做的最切实的工作。
此后,历届省委和省政府都十分重视水利工作,坚持不懈地抓水利建设与管理。在具体安排部署上,自始至终把防洪保安放在首位,重点搞好荆江大堤等国家确保堤段的加固和其他险工险段的整治,同时抓住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影响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水利问题,确定主攻方向和治理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除水害、兴水利的长期斗争。从1950~1995年,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50~1957年)
1949年,湖北新政权刚建立即遇大洪水。长江沙市站7月9日最高水位达44.49米,为有水文记录以来的最高水位;汉口站7月12目最高洪水位27.12米,为有水文记录以来80年中第四高水位;25米以上高水位持续了126天,为近30年来特有的现象。由于江汉堤防年久失修,抗洪能力低,遇高水位即发生溃决,当年江汉干堤溃口10余处,汉川、天门、潜江、沔阳等17县受灾。故建国伊始,治理洪灾就成为湖北省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了“以防洪排涝为主,首先关好大门”的治水方针,连续几年对江汉堤防大力进行加高培厚,消除隐患。长江防洪的重点江段荆江,大洪水时安全泄量不足,在中共中央和当时政务院的直接领导下,于1952年仅用短短的70天新建了举世闻名的荆江分洪北闸,随后完成了荆江分洪初期配套工程。1954年长江发生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在荆江分洪工程三次开闸分洪的情况下,沙市仍出现44.67米的历史最高洪水位,说明荆江分洪工程对确保荆江大堤的安全起了重大作用。1954年大洪水,江汉堤防受到严重的冲击.全省干堤有计划分洪和大小溃口口门总长4.46万米;支堤溃口175处,口门总长3.05万米;民堤溃口2000处,口门总长13万米。水灾过后,人民政府为了扶持灾民,修复堤防,重建家园,生产自救,由国家投资5000万元,实行以工代赈,堵口复堤。从1954年10月到1955年4月,经100多万民工的施工,共完成土方7602万立方米,石方30余万立方米,使被毁堤防恢复到汛前状况,重点堤段进行了加高培厚,抽槽翻筑,消除了大量的隐患,增强了堤身抗洪能力。1955年冬至1956年春,针对汉江下游安全泄量过小的问题,修建了汉江下游杜家台分洪工程,最大分洪流量5300立方米每秒,缓解了汉江下游频繁而严重的洪水灾害。东荆河下游右岸洪湖隔堤工程也于1956年春完成,堵绝了长江和东荆河对四湖地区的泛滥,为四湖地区的治理奠定了基础。此外,鄂东地区兴建了长孙、举东、举西、黄梅百里长堤等防洪工程。
在此阶段,平原瑚区和山丘区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是恢复和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有重点地举办少数大中型灌溉、排水工程。其中,1950年修建的灌溉工程有通山横石潭和成宁浮山堰两处,防洪排捞工程有汉阳新丰垸、武昌徐青渠、嘉鱼利农闸、武昌金水湖堤、汉阳世成垸等5处;1951年修建的排灌工程有蒲圻松蒲渠、黄梅白浒渡梅济闸、嘉鱼新丰垸闸、沔阳排湖闸、潜江新沟坝幸福闸等5处工程。1952年,湖北大旱,受灾40个县,总计受灾面积870万亩,受灾人口670万。灾后,中共湖北省委提出农村以生产救灾为中心,实行以工代赈,兴修农田水利;国家拨给湖北灾区水利工赈款1800万元兴修水利;省里派出10个工程队到灾区查勘水利;水利部也派来工作队到重灾区协助工作。从1952~1953年,兴修了第一批中小型水库,其中中型水库有麻城大坳和孝感金盆浴鲤两处,小型水库10多处。1952年还完成汉川闸和鄂城民信闸的改建工程,以及天门白龙寺闸等工程。民国政府时期两次动工修复均未建成的湖北历史悠久的宜城长渠工程,通过建国后两年的施工,于1953年5月1日建成并通水受益,设计灌溉农田10.3万亩。1953年冬开始修建蓄水量7493万立方米的京山石龙过江水库,1956年又修建了全省第一座总库客l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钟祥石门水库。这批工程的建成,使干部和技术人员受到实际工作的锻炼,为以后大量修建山谷水库积累了经验。1955年冬,组成四湖排水工程指挥部,开始了规模宏大的四湖地区的全面治理工作。
这个阶段的水利建设,比较重视前期工作,施工中坚持质量标准,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深受群众欢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还逐步加强了勘测设计力量,1956年完成了湖北省第一条中小河流——府河流域的规划编制工作,为全面进行流域治理,由治标转入治本开了一个好头。
二、第二阶段(1958~1969年)
前一阶段的治水,产生了实际效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从1955年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农民集体组织的规模越来越大,又为整治山河、开展规模宏大的水利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因而,从1957年冬季开始,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消除水害、兴修水利的愿望与全国性“总路线”、“人民公社化”、“大跃进”的形势结合起来,就使水利建设达到空前的规模。建设的重点开始转向以流域为单位的治本建设,在山区和丘陵区修建山谷水库,解决山洪危害和灌溉水源问题,同时兼顾其他水利水电开发。
湖北丘陵山区既有山洪危害,又有旱灾威胁,群众迫切要求修建水库,既拦蓄山洪,又蓄水防旱。省水利部门50年代中期比较重视水利基础工作,对大部分中小河流已进行了初步查勘,工程布点己有规划及初步资料;前期兴修大坳、石门等大中型水库,又积累了实践经验,为兴建水库作了一定准备。在群众性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出现了均县李大贵引水上山的先进典型,随后光化县又将均县的经验发展为引、蓄结合的“西瓜秧式”水利系统。省委和省政府于1957年11月组织水利参观团,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和书记赵辛初率领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地区的地委书记、各县县委书记和水利局局长等,参观随县、均县、光化等县水利建设。均县水利劳动模范李大贵“自力更生,引水上山,改水田,大增产”的经验,光化县赵岗乡建设“西瓜秧式”水利系统,使水源得以调剂的经验,使参观的同志受到了启发。参观后王任重说:“光化、均县的水利建设是一个创举,在全省范围内是很有意义的。我们应该记住均县县委第一书记陈玉文的一句话:‘见了一条河就要打主意,见了一个好的地形就要琢磨琢磨。’把河渠和塘堰连起来,变死水为活水,变车水为自流放水,变不保收为保收。总要改变现有的灌溉条件。”1958年1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共湖北省委给党中央的报告《依靠群众力量,排除万难,大兴水利》,并配发社论《一篇生动的马克思主义的报告》,有力地鼓舞和推动了湖北以至全国的水利建设。1958年5月上旬,省委水利建设三人领导小组成员张体学、夏世厚、漆少川在随县主持召开全省水利现场会议。会议提出,湖北水利建设已进入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新阶段。今后水利建设方针是:“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依靠群众,勘俭治水。”要求大别山脉、桐柏山脉、幕阜山脉等地区,要以流域治理为主,在大力兴修小型水利的基础上,积极兴修中型工程和必要的大型工程,实行大中小相结合,组成完整的水利系统,并尽量做到防洪、灌溉、发电、航运相结合,使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鄂西山区以水土保持、塘堰和引水工程为主;滨湖地区防洪、排涝、灌溉、航运四结合。为促进地方大办水利的积极性,会议确定采取“三放二包”的办法,即工程批准权下放,技术力量下放,财权下放;任务、质量包干。要求各部门尽力支持水利建设:省、地、县地方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水利建设;物资部门优先供应材料;城市民用的水泥、钢材尽可能挤出来支援水利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在保证粮棉运输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优先运输水利物资。
由于群众有消除水患、开发水利的迫切要求,农民集体组织的力量又有大规模改造山河的可能,加上中央的领导和支持以及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强有力的组织推动,一个轰轰烈烈的水利建设高潮就在全省兴起。1957年冬到1958年春,高峰出工劳力曾达720万人,占当时农业劳动力的74%。1958年开始流域治理的中小河流有15条,计动工兴建大中型水库170处。根治汉江的丹江口大型水电枢纽,在当时全省各方面建设全面开展,钢材、水泥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张体学亲自主持领导,克服种种困难,于1958年动工兴建;当时为解决建设材料设备的运输,还专修了汉口到丹江的铁路。该工程建成后,在防洪、灌溉、发电、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益,还是全国性南水北调的水源工程。与此同时,还有黑屋湾、明山、浮桥河、漳河、富水、白莲河、陆水、徐家河等大型水库也先后开工建设,它们都是本流域治理的控制性工程,具有防洪、灌溉、发电、航运、养殖等综台效益。比如浠水流域的白莲河水库控制该流域总水量的82.6%,不仅根除浠水县沿河两岸山洪灾害,还安装水力发电机组4.5万千瓦;同时,在岗岭起伏、地形复杂的浠水、蕲春县境,开挖总长达993.25公里的干、支渠,解决了浠水、蕲春两县50.5万亩农田灌溉问题,并为该流域干流梯级开发水电、航运、水产养殖等提供良好条件。
与山区开展中小流域治理的同时,平原河网湖区也开展了规模涉及一县或几县的大规模排、灌水系的整治工程建设。其中,有涉及沙市、江陵、荆门、监利、洪湖、潜江等县市,干支渠系总长2100公里,气势恢宏,规模浩大的四湖地区综合治理工程;有由潜江兴隆闸、谢家湾闸、沔阳泽口闸与百里长渠组成的汉南湖区治理工程;还有由天门罗汉寺闸与天南、天北长渠和府澴河改道入长江等工程组成的汉北湖区整治工程,其规模范围都跨县、跨地区。这批工程的修建,不仅使平原湖区有了通畅的排水渠网,而且使江汉平原农田有了可靠的灌溉水源,还为解决平原区航运水源和城镇工业、生活供水提供了保证。
在山丘地区和平原湖区大兴水利的同时,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中期,继续对江汉堤防进行培修加固。为扩大荆江宣泄洪水能力,1966年冬至1968年,先后对长江石首中洲子和监利上车湾进行裁弯取直,加上1972年石首沙滩子发生自然裁弯,使下荆江缩短河长80公里,加快了洪水下泄速度,降低了沙市洪峰水位,从而减轻了荆江大堤的压力;但对监利江段则增加了一定的防洪负担。
1965年冬,湖北还开始在洪湖南套沟、公安黄天湖、黄冈白潭湖三处试建大型电力排水站,为以后全省大力发展电力提排提灌事业树立了样板,提供了经验。
1958~1969年,是湖北水利建设极为重要的时期。经过这一时期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全省江河防洪体系基本确立。全省主要中型河流基本上都兴建了控制性水库工程,全省一半以上的大型水库、1/3的中型水库,都是在这一时期兴建的;平原湖区的自流排水体系也基本形成。这一时期的湖北水利建设声势高、规模大,投入的人力多、物力巨、财力大。但总体来说,工程中、后期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没有协调好。前期均有一定勘测规划,工程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群众性兴修水利运动掀起高潮之前,各级水利部门加强了对重点工程的领导,派驻领导干部指导施工;省水利厅及时采取了一些技术辅导措施,如编印了《小型水库定型设计》、《小型水库技术指导》、《渠道及附属建筑物》、《农田水利技术措施》、《农村低水头水电站》、《水土保持》等丛书,普及了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大多较好,工程的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都很显著,基本上打下了当今湖北水利的坚实基础。但是,由于主事层对水利事业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缺乏经验,主观希望短期内消除洪涝旱灾,导致当时水利建设出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诸如“苦战三年,消灭水旱灾害”、“先上马,后加鞭”等口号,其结果是同时上的工程太多,拉长了施工战线,某些方面超越了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可能。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深入的勘测设计跟不上,不得不采取“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做法,部分工程造成返工浪费,崇阳铁柱港水库等个别工程不得不中途下马,有的工程长期不能配套,工程效益不能很快发挥。在负担政策上,过份强调依靠群众,把一些本来应该由国家负担的工程,也交给群众自办,而群众无力或不予负担,工程就留下尾巴;同时,又违背了等价交换、互助互利的原则,不管受益与否,都要出工、负担钱或物,犯了“一平(平均主义)二调(无偿调用劳力、无偿调用物资和资金)”、“刮共产风”的错误,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1960年以后,中央及时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开始纠正“一平二调”、“刮共产风”的错误。根据中共中央所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湖北水利建设以整险加固、成龙配套、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效益为主,有重点地兴建新的大中型工程。经过几年的续建、巩固和配套,使已建工程逐步发挥了效益,巩固了前段水利建设的成果。
这一阶段后期,“文化大革命”使各级水利机构一度瘫痪,水利建设和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咸宁南川水库土坝施工质量很差,完工的第二天即发生大滑坡;1969年8月,洪湖田家口长江干堤溃口,淹没监利、洪湖两县1.69万平方公里土地,都是“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思潮造成的恶果。
三、第三阶段(1970~1980年)
江汉平原是湖北省的粮棉生产基地,也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棉基地之一。这里江河纵横,河网密布,地势低洼,历来为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又是血吸虫病严重流行区域。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治理江汉平原内涝灾害的主要措施是加固堤防,开挖自流排水河渠,修建自流排水涵闸,外拒江水倒灌,内排地面涝水,与湖泊调蓄相结合,减轻内涝灾害。但每到汛期,外江水位高出堤内地面几米至10多米,不得不关闭涵闸,防止江水倒灌。关闸期间内湖涝水不能外排,农业生产仍然受到涝灾威胁。
1969年7月,湖北江汉平原和鄂东山区发生了一场特大暴雨,大部分地区11天降雨量近1000毫米,内涝和山洪灾害十分严重。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指示湖北要切实注意解决内涝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全国棉花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对棉区的湖北新洲县代表说:为保棉花增产丰收,要想法把倒水“倒出”长江去。次年,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提出,水利建设要大力开展农田基本建设。这时,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具备了生产大型电机、水泵的能力;在电力供应上,丹江口水电枢纽工程初期项目已建成发电,兴建大型电力排水站,不仅成为客观需要,而且在经济、技术上有了可能。因此,湖北的水利建设重点自此又从山丘区转移到江汉平原,建设内容则以改河排水、兴建电力排水泵站(有的兼顾灌溉)为主。
湖北省水利厅及时制定了全省平原湖区电力排水泵站建设规划,并经省委、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有力地指导了这一时期湖区水利建设的开展。在此期间,湖北平原湖区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先后在四湖、汉北、汉南、荆南和武汉附近等地区修建了沉湖、汉川、排湖、螺山、高潭口、冯家潭、闸口、半路堤、云梦、沙湖、官桥、涨渡湖、大冶湖、东湖、西湖、新沟、幸福、金口、汤逊湖、樊口、余码头等一大批电力排灌泵站。这批排灌泵站的建成,使平原湖区汛期外江水位高于内地、涝水不能外排的矛盾,大大缓解,使常年易涝的“水袋子”排涝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并为消灭钉螺、根治血吸虫病创造了条件。例如仙桃市于1971年建成的排湖电排站,其工程设计巧妙,能排能灌,能提能引能自流,能对江、河、湖水灵活调度,水多时排出,旱时,又引来灌溉,使该市70万亩农田旱涝保收。在此期间进行的平原湖区综合治理工程,还有规模宏大的汉北天门河改道工程、新洲倒水改道工程等。其中天门河改道工程在原府澴河改道、罗汉寺闸的基础上,新开一条长97.65公里,最大堤距800米,最大排水流量2000立方米每秒的汉北人工新河,将汉北山丘区6000余平方公里的山洪直接截排入长江、汉江,井建筑几处大电力排水泵站、配以深沟大渠,使汈汊湖区得到了彻底根治。
在防洪建设上,这一时期按照水利部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洪湖分蓄洪工程主隔堤的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始了对荆江大堤、武汉市堤的大规模整险加固。
1970年12月,我国长江第一坝——葛洲坝水利水电枢纽,在湖北省政府的积极要求和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同意,并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批准,开始动工建设。为克服开工初期一些基本条件均不具备的困难,省水利厅漆少川等领导积极支持,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将水利厅的大部分施工队伍连同设备,成建制地调给葛洲坝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安排,有力地促进了工程的上马。
随着汉江丹江口水电枢纽的建成受益,70年代开始了襄樊市“三北”(即现在老河口、襄阳、枣阳三县市北部。余同。)地区“旱包子”灌溉供水水源建设。在河南省境淅川县开凿了一条长5890米、横断面能通行一部卡车的清泉沟隧洞,建筑了一座跨度为4320米、最高墩49米的西排子河大渡槽,开挖了总长322公里的干渠,建设了一大批中小配套建筑物,建成了地跨三县市,解决沿线生产、生活用水、灌溉面积达200多万亩的引丹灌区。鉴于部分高岗地区和一部分大型灌区水源不足,70年代初期,省水利厅提出解决漳河、徐家河、丹江灌区以及京山、荆门、钟祥等地灌溉水源不足的补水工程规划。根据这一规划,1970年在襄阳、枣阳的唐河东岸无条件发展大面积自流灌溉的地方修建了大岗坡电灌站,分二级提水;1975~1976年,在漳河灌区江陵县修建了李家嘴一、二级站,荆门县修建了大碑湾一、二、三级站和风景寺一、二级站,钟祥县修建了郑家湾一、二、三级站和长岗岭一、二级站;在丹江灌区的光化县修建了朱岗、朱排岗、凡庄等大型电灌站。
在大力修建电力排灌站的同时,还在山区丘陵续建、新修了一批大中型水库。其中大型水库有:1974年完工的黄龙滩水库电站,1971年完工的钟祥县温峡口水库,1972年完工的阳新王英水库,1973年完工的崇阳县青山水库,1976年完工的英山张家嘴水库等。
1975年8月,淮河上游发生特大暴雨,河南省板桥、石漫滩两处大型水库发生垮坝事故导致严重水灾损失之后,从1976年开始,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对已建水库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险加固,提高防洪标准。
这个阶段,由于国务院、省政府一系列有利于小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小型水力发电建设得到迅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小流域梯级开发典型。1971~1980年,全省小水电新增装机容量49.91万千瓦,相当于1970年以前全省小水电装机总容量的8.45倍。同期,农田基本建设广泛开展,其总的要求是,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为目标,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山区大力提倡水土保持,改坡地为梯田梯地,建设基本农田;丘陵地区大搞平整土地,实行“小块并大块”,消灭“小农经济痕迹”;平原湖区广泛开挖深沟大渠,降低地下水位,实现河网园田化。
这个阶段初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勘测设计和施工队伍削弱,科技干部下放劳动,有的被迫改行。这一阶段后期,又在某种程度上重犯急于求成、“一平二调”、“三边”做法和形式主义的错误,不少工程建设不大讲科学,不大讲经济效益,工程质量下降,少数成了废品;有的工程遗留下来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处理;有的老险库没处理,又建造新的险库。京山县境的高关水库在“文化大革命”高潮的1967年开工,未经勘测设计,仅由少数人一商量就定坝址、坝型和坝坡,1972年大坝刚建成就发生大滑坡,当年冬天被迫重建大坝,造成严重浪费;重建中仍未勘测设计,施工中才发现其坝基下溶洞纵横交错,留下隐患,经较长时间处理,才较好发挥效益。
总体看看,建国以来,经过坚持不懈的水利建设,湖北水利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成就与效益十分显著。
四、第四阶段(1980~1995年)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使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湖北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也随之发生着深刻变化。
随着整个国民经济调整,大幅度压缩了规模过大的基本建设投资。湖北省水利基本建设地方项目投资,70年代平均每年有1.5亿元,最高年曾达2亿多元。1979年为1.28亿元,1980年开始了较大幅度的下调,减为9399万元,1982年进一步减少到5289万元。直到90年代投资才开始回升。同时,从1980年开始,农村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意无偿调动农村劳力困难了,不少地方出现农田基本建设资金难筹集、劳力难组织的局面,全省水利建设规模大为缩小。随着调整的进行,社会上产生较多议论,有的地方一度出现对水利地位和作用的怀疑。为此,《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等首都新闻单位的10余名记者专程到湖北作水利考察,行程3000余公里,采访11个地市30多个县,写出10来篇文章和报导,证实湖北水利建设成就巨大,效益显著。随后,由于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加强领导,全省农村水利建设仍然保持了一定的规模和速度。1980~1984年,每年冬春上工劳力都在300万~400万人,完成水利建设土石方3亿立方米左右。是时,襄樊等地在农村水利建设中采取统一部署,小型为主,劳务到户,队自为战的办法,收到较好的效果。其特点是:单项工程小,整体规模大,群众就近施工,早出晚归,当年施工,当年受益,符合群众要求。1984年冬,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总结推广了这种“小型大规模”的经验,推动了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
1986年6月,全国农村水利建设座谈会提出重振旗鼓,恢复干劲,改进办法,抓好水利的要求;9月,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贯彻上述精神,并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工作的指示》,规定每年农村劳力应完成30个水利劳动积累工,并相应地制定了受益负担政策及用工范围、换工原则、结算办法、以资代劳等制度;同时规定的主要资金渠道有:地、市、县各级财政投资,乡镇企业以工补农资金,乡镇企业工商税、所得税增长留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公积金,占用水源和排灌用地的还水费、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留成部分和水费等,并鼓励个人、集体独资或合资兴办水利工程。同时,在每年安排计划时,开始对部分工程,根据项目类别、工程大小及所在地经济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分摊比例。对农田水利事业费试行与效益挂钩的办法,改过去“撒胡椒面”为“以奖代补”,从而开始形成多层次、多渠道集资办水利的格局,使各地自筹资金数量逐年有所增加。1986~1989年,地、市、县财政投入水利资金分别为1566万元、2640万元、4500万元、6150万元。同期,乡、镇、村、组和群众集资由3134万元增加到1.1亿元。从而使湖北水利建设走出“低谷”,开始新的发展。
这个阶段的水利建设,开始强调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逐步避免“三边”工程。先后完成了水利部下达的荆江大堤、武汉市堤加固,下荆江河势控制等国家重点项目各年度的计划任务,对原有的江汉堤防继续进行整险加固,在原已建成的荆江分洪、杜家台分洪区的基础上,继续完成了洪湖分洪区的主隔堤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江汉平原“水袋子”的排涝能力,修建了新滩口泵站、田关泵站、汉川第二泵站、公安闸口二站、仙桃杨林尾泵站等几处大型电力排灌泵站。新建的大中型水库有宜昌西北口水库、宜都熊渡水库、郧县滔河水库和安陆解放山水电工程等。同时,加强了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加速农村水电建设,开始了通城、罗田、兴山、建始、保康、远安、长阳、五峰、英山、郧县、鹤峰等第一、二批22个县、市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共建成水电站装机容量65.6万千瓦及相应的输配电设施,年发电量达22.2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326.2千瓦时,户通电率94.5%。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逐步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这一阶段全国水利行业提出了“全面服务,转轨变型”和“加强经营管理,讲求经济效益”的方针,即整个水利工作必须从为农业服务为主,扩大到为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服务;从不够重视投入、产出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从单一的生产管理型转到综合经营型方面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这一精神,在工程建设项目和质量、安全的管理上,把建设资金与工程数量、质量、效益挂起钩来,初步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管理办法,投资效益明显提高。宜都熊渡水电工程经过招标投标,签订承包合同,投资明显减少,建设工期由设计的5~6年缩短为4年。同时,针对承包和招标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地、市水利部门分别成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站和分站,并开始建立健全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障系统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在已建工程的管理上,过去长期存在的“重建轻管”现象,开始得到纠正,水利工程管理机构逐步健全;以“承包”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得到比较迅速的推广。具体措施:一是根据行政区划的变动,及时调整明确了跨行政区划工程的隶属关系,理顺了管理体制,减少了水事矛盾;二是积极帮助工程管理单位解决突出的实际问题,划定了部分工程的保护和管理范围,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三是狠抓了乡镇水利站的建设;四是对专管机构完善了经费包干、承包经营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实行工资、资金与工程经营管理状况和效益挂钩;对小型工程推行专人、专户承包,承包面达到80%以上,在管理工作中开展了达标评比竞赛活动。
由于加强了管理,到1995年止,全省县以上国有水利工程资产达到83.62亿元,管理单位的水费计收与综合经营收入逐年增加,增强了工程管理单位的自身活力。水费计收从1981年1883万元增加到1995年1.9821亿元;水利部门水力发电收入7.37亿元。并开征了防汛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水利规费。1995年,前两项收费入库数分别为8308万元和3652万元。水利综合经营通过走巩固老项目,开辟新领域、新项目,扩大经营面,深度开发,择优建基地,发展名优特产品的路子,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全省县以上管理的水利工程单位的综合经营收入由1980年的1263.5万元,增加到1995年的7.64亿元。
本阶段的80年代,因贯彻改革开放方针,水利经营管理开始有较大加强,但由于水利投入大幅度减少,而经济调整和改革后水利建设及管理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又未能及时解决,致使水利建设发展速度减慢,新增水利效益不多,而旧有水利工程大部分建筑物老化失修或遭到人为的破坏,渠道淤积,渗漏严重,导致水利效益衰减。据统计,1984~1987年,4年仅灌溉面积即下降154.5万亩,其中因工程老化减少33.08万亩,占21.4%,水源不足减少23.61万亩,占15.2%,各类建设占地39.15万亩,占25.14%,退田还湖、退耕还林及其他原因减少58.7万亩,占38%。
在本阶段后期,党中央、国务院将水利从“农业的命脉”提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并排列在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位,从投入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加之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省水利厅及各级水利局被明确为同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逐步建立水行政执法机构与队伍,完善配套地方法规,使水利进八了依法治水、管水、保护水的新时期。全省已基本形成城乡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新局面,水事行政案件与纠纷得到及时处理,水事秩序明显好转,先后开征水利规费,筹集征收水利基金,有效地加大了水利的投入。全省水利事业,从90年代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大发展时期。
基本建成三大水利体系,成效巨大,影响深远
建国后的湖北水利建设,是持续不断的、规模空前的,其成就和效益是巨大的,对各有关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也是深远的。
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至1995年为止,湖北通过坚持不懈地、大规模地治水活动,全省水利建设累计完成土石方217亿立方米,水利工程总计投入约15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总额为85亿元,地、市、县自筹32.4亿元,群众劳动积累折合资金约40亿元,全省基本形成防洪、排涝、灌溉三大水利体系。全省江河堤防的建设与管理,建成的大、中型水库和大型电力排灌泵站座数和装机容量,均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前列,多次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接待了大批先后前来参观、考察的国内外专业人士。
一、江河防洪体系
以丹江口水库和5800多座大中小水库的拦洪削峰为基础,以7000余公里的江汉干堤和重要支堤为阵地,配合荆江分洪、汉江分洪等分蓄洪工程的运用,组成了能够防御较大洪水的防洪体系,有效地战胜了建国以来的多次大洪水,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长江干堤的防洪能力由40年代的3~5年一遇,提高到10~20年一遇,加上分蓄洪工程运用,可防40年一遇的较大洪水;长江三峡工程完建加上荆江分洪工程运用,可抗御长江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汉江堤防和分洪区、加上东荆河分流和丹江口水库的拦洪调蓄,可抗御百年一遇的洪水。防洪体系保护着42个县(市),约2500万人口、3000万亩耕田以及武汉、黄石、荆州等重要城市和交通干线、江汉油田等的安全。例如,1954年长江特大洪水,武汉关超过警戒水位26.30米的时间长达100多天;武汉关水位最高达到29.73米,比1931年最高水位28.28米还高1.45米,时间长达52天,但武汉市城区安然无恙,工业生产基本正常。随着堤防建设的不断加强,全省除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影响造成洪湖田家口干堤溃口外,实现了湖北省长江、汉江干堤长时间安澜局面,为保障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顺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排水除涝体系
江汉平原以2052处自流排水涵闸,73处单机容量800千瓦以上、总装机客量46万千瓦的大型电力排水泵站为骨干,与内湖调蓄、河网排水系统相结合,形成了平原湖区的排涝体系,自流和提排流量达到4.8万立方米每秒。全省2026.76万亩易涝面积中,已有近1800万亩得到初步治理,其中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的有812万亩,10年一遇以上的有600余万亩。例如,1991年的严重内涝,全省遭受渍涝与水打沙压农田3100多万亩,由于启动5269处、91.7万千瓦电排站和4622台、72万马力(1马力=0.735千瓦)柴油机昼夜排水,1个多月时间排除渍涝水225亿立方米,保障了当年农业丰收。
三、灌溉供水体系
以285座大中型水库为骨干,100多万处塘堰和小水库为基础,配合沿江912座引水闸和装机90万余千瓦的固定式电力提灌站,12万千瓦的机灌站,以及堰渠引水工程等,形成以大中型为骨干、大中小型相结合,以蓄水为主、蓄引提相结合的灌溉供水体系,组成万亩以上的灌区292处。其中,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大灌区32处,百万亩以上的特大灌区5处。另有水库部门建管的450处城镇自来水供水工程。各项工程共可控制蓄、引、提水能力412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3525.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在遇到较大干旱的情况下,依靠现有水利设施,加上临时抗旱措施,可以基本保证农业丰收和城镇工业生产与人民生活用水。例如1978年全省性的百日大旱,属20世纪所罕见,不少地方干旱达200多天,但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群众发动充分,水利工程蓄、引、提水能力充分发挥作用,全省粮食总产量不仅未减少,而且比1977年还增产11亿公斤,充分显示了水利抗灾增产的重要作用和显著效益。
上述三大水利工程体系的有机结合,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形成了能挡能蓄能泄,即洪水能挡,灌有水源,排有出路的新水系。这对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的安全,提高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保证灌溉面积,1995年达到3525.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排涝面积1788万亩,占易涝面积的86%;在此基础上,旱涝保收农田达297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近58%。全省建国后在遇到8次大涝、8次大旱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57.8亿公斤提高到1995年的246.4亿公斤。棉花总产量由1949年的5736万公斤,增加到1995年的5.86亿公斤。农作物产量能够大幅度增长,除了依靠国家的方针政策,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之外,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旱涝保收条件的改善,确保了农作物对水的需求。
同时坡地改梯田梯地491万亩,改造低产田1171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万平方公里。
1985年以后,在水利部统一部署下,湖北省水利厅从1987年开始,组织近千人,历时1年有余,对建国后40年间全省水利建设的经济效益价值量,按照统一的要求、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比较科学的调查计算。
调查计算结果显示,1950~1988年水利投资的主要经济效益为:
(1)防洪工程体系共投入23.2l亿元(不含投劳折资,下同)。40年共减少或避免淹没农作物面积5018万亩,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计算,其经济效益价值量为513.4亿元,扣除年运行管理费用和负效益14.6亿元,净效益达498.8亿元。
(2)排水工程体系共投入11.23亿元。由于减少渍涝,40年共增产粮食434.6亿公斤,棉花21.4亿公斤,合计价值量为179.09亿元,扣除年费用和负效益8.36亿元,净效益170.73亿元。
(3)灌溉工程体系共投入18.33亿元。由于及时供水,免除了干旱,40年共增产粮食570.4亿公斤,增产棉花12.7亿公斤,合计价值量179亿元,扣除年费用和负效益27.16亿元,净效益152.1亿元。
(4)水土保持投入为3.37亿元,经济效益价值量13亿元,扣除年费用,净效益为12.4亿元。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比较科学的调查计算,建国后的40年内,国家和地方在湖北防洪、排涝、灌溉、水土保持方面投入共56.14亿元,其工程的经济效益,扣除工程营运费用和工程淹没、占压损失等负效益后,所获得的净经济效益价值量为838.39亿元,为工程投入的1493.4%,即15倍。水利投入的效益十分显著!
建国后在湖北水利建设上的投入,不仅在防洪、排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多方面收到直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它所产生的其他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也是十分显著可观的,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与推动也是非常明显的,它在有些方面的影响还是极其深远的。其中,有些可以计算出经济效益价值量,用货币形式予以表述,有些却是无法用货币形式加以计算的。试分述如下。
(1)水力发电建设是水利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后,湖北省水利部门积极参与了省内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葛洲坝水利枢纽、丹江口水利枢纽、隔河岩水利枢纽等大型水利工程的筹建与施工;直接主持了白莲、富水、陆水等中型水电建设,同时建成一批小型水电站。到1995年,全省共建成中小水电站2496处,发电装机容量142.27万千瓦。这些水电工程的建成与投产,为湖北能源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只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按行政职能分工,除小型水电站划归水利部门主管外,中型水电站建成后都移交给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其巨大的经济效益未计入水利效益之中。
水利部门除直接管理山区小型水电及地方电网,推动农村电气化发展外,70年代前后,通过江汉平原和丘陵岗地电力排灌泵站建设,建成了一条条高压输变电工程,除为农业排灌输送动力外,也为农村电力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2)水运开发也是水利综合利用的重要方面。湖北的水上运输是历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近代陆、空运输发达后,以长江、汉江为主干的水运交通仍是湖北交通运输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三峡、葛洲坝、汉江丹江口和隔河岩等大型水利枢纽建成后,对改善库区和枢纽以下枯水季节的航运条件仍有重要作用。在平原河网地区,过去随江河水漫溢而形成的纵横交错的河汊,被顺直宽深的人工河渠所替代,航运条件有显著改善。据1985年的统计资料,全省内河通航里程8912公里(含长江干线),比1952年的5902公里增长了50.9%。为沟通各不同水系间的水上交通,在兴修水利的同时,先后新建了新滩口、福田寺、刘岭、宦子口、汉川、新沟、天门、护子潭、东山头、樊口、富池口、黄陵矶、龙口等20余座大小船闸。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大兴水利不仅能有效改善水运条件,而且也促进了陆上交通建设或为之发展创造了条件。许多山、丘区公路和桥梁,首先就是为兴修水利而从水利投入中安排兴建的;汉丹铁路也是为兴建丹江口水利枢纽而提前建设的。在平原湖区,由于河网密布且经常溃水,建国前这一地区是没有公路的,民国时期唯一一条汉口通到宜昌的汉宜公路,也是绕江汉平原北部边缘的丘陵岗脚修建的。建国后,四湖、汉南、汉北等河网湖区通过大规模的排水建设,才为四通八达的公路建设创造了条件。有部分公路干线,最先也是因修水利形成雏形的。
(3)水产养殖与水密不可分。湖北“鱼米之乡”的美称,理所当然与湖北河湖密布紧密相关。兴修水利虽然使沼泽和部分湖泊水面缩小,部分涵闸也阻断了鱼类回游内湖的通道,但是整治后的湖泊和可调控的水深,为发展水产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大量山谷水库、塘堰的兴建与改造,也更有利于水产养殖。建国后,靠天然捕捞的鱼产量是降低了,但人工养殖鱼产量从建国初期不到总产10%,提高到90%以上,全省水产品产量1995年达到151万吨(其中成鱼14l万吨),比1952年增长19.2倍。
(4)发展了城乡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供水。湖北由于滨临长江、汉江及其他中等河流的城镇较多,城乡人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用水,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可直接从江河或地下取用,减少了它对水利部门的依赖。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规模的扩大,远离大江大河或因水污染严重的城镇的生产、生活用水越来越依靠水利工程,如天门市城区依靠罗汉寺闸和天南长渠供水,襄樊、宜昌、荆门、随州、南漳、京山、蒲圻、嘉鱼、麻城、红安等市镇城区,都日益离不开水利工程提供的水源。到1995年止,水利部门直接经营管理了450处城镇供水工程,年供水量在5亿立方米,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5)促进了林业的发展和环境条件的改善。水利部门是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为治理水土流失,从50年代起广泛组织了水土保持林的栽植,40多年累计植造3960万亩。同时,在部分适宜发展经济林的水土流失区,大力开垦发展茶、果等,英山长冲、大悟金鼓、罗田石桥铺、谷城冷集、宜昌太平溪、恩施龙风坝等的茶园、果园,长期成为当地保持水土、发展生产的典型。
沿着渠道、堤防和水利工程周边的宜林地,90%已进行植树绿化,营造了成片的防浪林或防护林、经济林,不仅能有效保护水利工程、削弱风浪对工程的破坏,减少防浪器材费用,而且为社会增加了财富,为水管理单位增加了收益。水面、水体、林木交相映衬,美化了环境,改善和提高了生活质量。湖北电影制片厂以潜江渠系植树为对象拍摄的《水乡园林》在联合国受到赞誉,事后接待多批国际考察团。这些都是水利建设者们对湖北林业发展的贡献。
(6)水利建设结合灭螺,有利消灭血吸虫病。平原湖区很多地方夏水冬陆、杂草丛生,传播血吸虫病的钉螺易于孳生。据1956年调查,全省有钉螺面积413万亩,血吸虫病人76万多人,其中平原湖区占87%,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门认真贯彻“湖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方针,经过大规模治水结合灭螺,钉螺面积逐步减少,不少地县已基本消灭,处于不断巩固之中。从而有利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发展,不少县、市已经全部或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7)水利综合经营潜力巨大。建国40多年来,各个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完成各项主业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工程单位所辖土地、水面、设施、设备、技术、人才等资源开展综合经营,参与各项力所能及的工业制造加工业、种养业、水产业、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生产,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财政减轻了负担,为职工增加了收入,收到了良好效益。
从以上诸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出:水利建设事业不仅为社会防御洪水、排除涝渍、发展供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且以水工程巨大的显著的综合效益,为社会作出多方面的贡献。水利的确不仅仅是农业的命脉,而且是工业的血液,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
湖北省的水利建设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不足:已建的水利工程设施尾工很大,配套任务很重;防洪、排涝、抗旱能力还不强,标准不高,工程还有很大潜力没有发挥出来;“水袋子”、“旱包子”的治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全省还有500多万亩渍害低产田和500~600万亩山丘区坡耕地急需改造;还有近1000万亩经济作物、果木灌溉用水不足和有200多万人口饮水难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些“老、少、边、山、库”区农田水利基础较差;全省大部分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急需整修改造;江汉平原严重的洪涝灾害,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建成以前,还不能得到根治;水利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执法还不够有力;水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还很不够;水利与水运、水产、血防灭螺的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湖北将继续按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水、管水、保护水和贯彻“加强经营管理,讲求经济效益”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深化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的的水利经济体制改革,坚持执行以防洪保安为主,内涵挖潜为主,小型分散为主的原则,立足现有水利工程,重点整修加固堤防、险库,确保防洪安全;完善排水工程体系,增强江汉平原易涝地区的排涝能力;续建一批蓄、引、提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改善鄂北岗地的灌溉条件;积极帮助“老、少、边、山、库”区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小水电,加强水土保持,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采取综合措施,改造渍害低产田。切实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管理,提高水利综合经济效益,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湖北水利新体制及相应的运行机制。
(下限1995年)
(撰稿:曹健民、郭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