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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 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索引号011043321/2023-18162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湖北省水利厅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1日
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 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的通知文号鄂水利规〔2023〕2号
效力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

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水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

《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3710召开的省水利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2010年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和2016年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河道采砂部分)同步废止。

附件:1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湖北省水利厅          

20237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