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四届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2023年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大力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成效明显。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实。一是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人事变动实际,及时完善法治建设及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有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2023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把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纳入全局总体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三是有效落实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截至目前,局系统专题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4次,结合局党组会、局务会等时机明确强调法治建设工作10余次。
(二)狠抓全民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有力度。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今年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及培训等各类活动共计10余次。在11月初的党纪法规知识专题考试中,我局考试整体平均分在90以上,成绩优异。二是扎实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这个主题,先后在阳新县王英水库、西塞山区夏浴湖两地集中开展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同步开展主题宣传走进湖北工程职业学校、广场路小学,走进京华路社区、花湖社区,走进西塞山区凉山村、大冶市姜桥村,走进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湖北劲牌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局系统青年宣讲员紧密结合涉水法律法规,通过身边常见的事例入手,以水情教育、探讨交流、互动游戏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有效引导市民群众树立爱水、惜水、护水、节水意识,一同携手共建“亲水黄石”,累计发放普法资料2000余份,普法受众面3000余人次。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局系统干部职工个人积分在2400(含)以上为100%,达到2023年度无纸化学法年终考试基本要求。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并督促自觉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步加强执法人员日常业务培训,结合2023年省、市级案卷评查中实际存在问题情况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3次。五是扎实举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按照市委主题教育有关安排,扎实举办专题读书班,局党组书记江桂珍作专题读书班开班讲话,期间,邀请专家、教授先后作了2次专题辅导,局领导分别依次围绕“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作了专题研讨交流。六是扎实举办黄石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河湖长及督导(联系)部门履职能力,推动河湖长制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质效,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河海大学举办黄石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市级河湖长督导部门及部分乡镇的60名学员参加培训。
(三)推进依法行政,涉水治理工作成效好。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实施细则》,结合执法实地考察和案卷评查来看,今年已办理的3个行政处罚案件和22个行政审批件,均落实了制度要求。二是坚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完成了黄石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起草与印发,并严格参照落实。三是加强采砂执法行动。有效推进与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采砂联动监管机制,今年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00余人次,依法查处办理非法采砂案件2起,有效维护了长江黄石段河道安全态势。四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合同审查及重要请示件回复审查38件,参加分析研判会5次,出具法律分析及合同审查意见10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2次,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五是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促进全市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突出制度建设,依法治水行为更规范。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入开展涉水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均是合法合规。二是实施“红顶中介”专项清理。围绕清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实施全覆盖自查清理,不存在“红顶中介”服务机构。三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及时、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水利市场竞争。四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加大涉水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水利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五是开展执法不规范自查和案卷评查。经自查,全市水利执法行动均能落实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同时上岗,自觉做到亮证执法、依法执法;近年来查处的涉水案件,均是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五)持续深化改革,水利营商环境再优化。一是制定方案措施。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落实对标对表进一步加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方案》、《市水利和湖泊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等文件,责任细化分解到位,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便利度,群众满意度100%。政务服务窗口在今年一季度被表彰为“优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在今年二季度被表彰为“优秀服务之星”。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公开“首席服务员”和企业服务专家人员有关信息,悉心解答群众涉水事项诉求,并落实便民服务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印发《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适时与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目前计划工作完成率为100%。五是重视宣传工作。积极学习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条例》内容,今年前三个季度累计报送涉水优化营商环境信息33篇。
二、存在不足
总的来看,今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以下三点不足:
(一)法治队伍需进一步加强。根据我局目前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欠缺,在面对一些专业问题时无法迅速准确地作出判断。
(二)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法治知识学用结合还不够好,法治底线思维树得还不够牢,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方面还多是凭经验办事,存在老套路。
(三)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现有执法人员大多是转岗进入行政执法岗位,没有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办案水平和执法实力不能适应现阶段水利执法任务需要。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有关要求,围绕以下五个方面,主动作为、持续发力,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的统筹安排,结合2024年度具体工作任务,早谋划、早部署,有力推进落实水利“八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
(二)持续动态完善水行政执法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提高行政办案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做到既系统完备又简明易行。同时及时提请清理修改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涉水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扎实有效开展法治普法宣传。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即将到来的12.4“宪法宣传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大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水事法治环境,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任性执法,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同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部门守信践诺机制。
(五)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树牢法治思维;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结合举办法治讲座、执法案卷评查等时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综合素质,打造一支过得硬的执法队伍。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