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工作实际情况撰写。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包括工作动态、部门预算、决算执行情况、部门文件、行政许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招考录用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度暂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相关栏目。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平台建设
全力做好市水利和湖泊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等举措,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二是确定局办公室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科室、单位涉及到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传递,为确保工作落实,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水利和湖泊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新条例,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保证市水利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