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以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效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的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坚持压实法治职责,不断完善法治化体制机制。一是加强法治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执行《黄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组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法治工作部署。我局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工程保护等水利重点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市水利和湖泊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等,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落实学法述法制度。我局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落实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度机关干部参加“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用法及考试的参与率、通过率均为100%,全年举办和参与法治专题讲座5次,党组中心组依法行政法治专题集中学习3次。
(二)坚持强化法治保障,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大力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有效实现了行政审批时限由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逐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全面提高了办事效益,马上办已达到100%,网上办已达到98%,一次办已达到100%。二是严格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我局面向社会设立了举报箱、电子信箱,开通了“店小二”服务热线,畅通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同时对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现行126项行政权力事项也全部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满意率为100%。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不再审批;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办理相关手续。四是预防水事矛盾纠纷。按照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水事秩序稳定。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已在平台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38件、行政处罚信息6件。同时,建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清理工作,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突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强力抓实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21年我局完成市人大政协提案6个,回复率100%,当年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与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签订全年法律服务协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开展职工法治培训,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审查等职责任务,今年累计有效开展经济合同、执法案卷审查27次,法律业务培训2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市水利和湖泊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实施细则》,并落实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信息公示公开,按要求编制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截至目前,我局邀请法律专家、顾问8人次,结合水法律法规、执法典型案例为执法人员授课;组织49名执法人员参与全市执法资格考试,确保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据统计,今年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做到了执法人员全覆盖。五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我局今年已开展了7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其中积极主动对接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各一次,开展部门间联合抽查一次,始终坚持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了以往执法工作按部就班的模式,形成了新的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有效提升了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
(四)坚持推进普法落实,有效增强法治化工作实效。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机关科室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分工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我局2020年选送的《河湖长制 廉政动漫》《“砂霸”覆灭记》分别荣获湖北省第四届法治动漫类二等奖和优秀奖。二是大力开展基层执法人员普法工作。我局狠抓思想建设,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端正执法理念,文明执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境界,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筑牢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我局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中,从巡查、取证、询问调查、立案查处等环节均严格按照《湖北省水政监察制度》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经合法性审查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录入网上办案平台,处罚结果依程序向社会公开。三是深入开展“节水中国·你我同行”、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我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邀请水利部长江委教授级高工胡向阳到我市专题授课,期间还围绕《水法》《防洪法》《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等法规专题培训4次,涉及对象450余人,组织专题学法考试3次,其中我市参加全国《长江保护法》网络学法考试获全省第三名,大冶市获优秀单位。河湖长制办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者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1600余人,联合水保科开展的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先后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在局9楼会议室,围绕宪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抓实普法学习;邀请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童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以规范依法行政为突破口,给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了一堂普法专题培训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强化节水法治保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邀请省水利厅专家刘军武教高围绕《湖北省节水条例》及“建立和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展开法治节水培训;为夯实全市各地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举办了一期“2021年黄石市河湖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同时第一时间宣传最新政策,并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对外宣传。今年累计发放普法资料3000余份,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次,涉及企业20余家、学校2个、基层社区2个、自然村1个,普法受众面50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法治建设力量依然薄弱,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真正入脑入心有限,部分人员仍是穿新鞋走老路,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我市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一)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加强理论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紧谋划“八五”普法,不断创新普法方式, 切实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带动全系统形成学法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库区、进网络,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水利依法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履行法定职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水政监察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水利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扎实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地区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为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