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2025年1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报告》的审查会。会后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核,基本同意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审定本),现就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昌大堤63+582-63+720段堤防工程留用地及安全保护区实施黄石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以东、花湖大道以北、邻近花湖大道与黄石大道交叉口。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299.51㎡,建筑占地面积为3643.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教学楼及附楼,并新建2栋6层教学楼以及在用地南侧新建1栋5层综合楼。地下建筑面积为3479.04㎡,其中地下车库面积为1936.64㎡,层高为4.2m,净高为3.5m,风雨操场面积为1542.40㎡,层高为10.5m,净高为9.9m。 三、基本同意《报告》(审定本)中提出的工程桩基施工对所在防洪设施(堤防)无明显不利影响的结论意见。工程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0.8m,桩端持力层为第7层中风化砂岩,该层岩石的qpa=2000Kpa,桩端嵌入基岩深度不小于4.0m,共计根数132根。 四、基本同意《报告》(审定本)中提出的基坑施工对所在防洪设施(堤防)无明显不利影响的结论意见。架空操场地下室基坑主要采用桩顶放坡卸载+灌注桩+被动区加固支护型式,局部采用双排桩支护型式。基坑侧壁采用桩间高压旋喷桩作止淤帷幕,上层水控制措施为坑内集水明排+坡面喷射混凝土止水。基坑开挖面积约4300㎡,周长约260m,开挖深度5.20m-6.30m。基坑开挖边线距离昌大堤河道堤防管理范围线最近的距离为97.4m。 五、基本同意钻孔封堵措施。本项目共完成勘探孔41个,布孔深度31.70-38.30m,钻进总进尺1384.5延米,静力触探366.6延米。 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消除或减轻影响的各项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办理有关手续。相关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按有关管理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的堆放。项目建设期间,须接受黄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的统一指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