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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许可〔2024〕29号关于阳新县梓港码头工程在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涉河管理事宜的批复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4-10-22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黄水许可2024〕29

项目名称

关于阳新县梓港码头工程在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涉河管理事宜的批复

审批类型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同意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委托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江干堤富池江堤大闸湖堤(相对桩号0+400~1+026)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
本次勘探工程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共布置53孔,其中迎水面距离堤外脚450米内31孔,背水面距离堤内脚99米内22孔。钻孔采用泥浆护壁孔内正循环方式,钻孔开孔直径110毫米,终孔孔径91毫米,孔深40~50米,总进尺约2650米。
二、该工程涉及河道堤防防洪安全,只能在非汛期(公历年度5月1日前或10月15日后)施工。
三、地质勘探须按上报孔位施钻,不得随意变更。勘探施工及封孔回填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河道管理范围钻孔封孔技术规程DB42/T1833-2022》(鄂水利函〔2022〕243号文)执行,做到钻一孔、封一孔,确保封堵回填质量。
四、施钻前,建设单位及勘探单位应与阳新县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同时建设单位应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及勘探单位应对封孔质量进行自检并设立明显标志,自检合格后及时向阳新县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移交施钻及封孔回填记录等资料。若因勘探诱发险情,建设单位及勘探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建立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江训豪和勘探单位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肖枭负责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阳新县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段长程时日负责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及质量验收工作。
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223260922321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国华

居民身份证号


许可机关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地方编码

420200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0/21

许可截止日

2027/10/2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0/21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区划代码

420200

上传人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备注

关于阳新县梓港码头工程在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勘探涉河管理事宜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