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许可/服务 > 行政许可结果

黄水许可〔2024〕1号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4-01-04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黄水许可2024〕1

项目名称

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类型

普通

许可内容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38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港下村,采用“地下开采+破碎-磨矿-浮选”工艺,产品为铜金精矿,建设性质为采矿证范围内向深部开采的接续工程。
二、同意本工程以矿井地下涌水为生产取水水源;取水口位于阳新县富池镇鸡笼山金矿副井附近,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5ʹ25.49ʺ,北纬29°49ʹ9.54ʺ,属长江中下游九瑞矿集区西部丰山矿田水文地质单元。
三、本工程现状水质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满足工程取水水质要求;本工程开采状况下矿区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25.40万立方米/年,工程年取水总量为93.78万立方米/年,矿区含水层属稳定型水源地,满足工程取水水量要求。
四、本工程生产及疏干排水通过矿井溢流口外排入北港至朱婆湖,外排水质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要求后,经南港排放至朱婆湖。
五、本工程年取水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水功能区、水生态和其他取用水户影响较小。
六、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应与取水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本工程应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取水计量信息传入监督管理单位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七、你单位应做好本工程节约用水工作,严格按照许可水量取水,切实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做好用水统计工作,规范建立取用水台账。
八、本工程取水工程(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九、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十一、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三年内,若本项目未取得核准或取水工程(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十二、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按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违规取水、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将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和立案查处。


附件:
1.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关于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办理取水许可的请示
2.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
3.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22706817020J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世贤

居民身份证号


许可机关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地方编码

420200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4

许可截止日

2027/1/4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4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区划代码

420200

上传人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备注

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800t/d采选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