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黄水许可〔2022〕15号 | ||
项目名称 | 黄石东钢土壤修复治理试点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 | ||
审批类型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工程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86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42.24万元,含工程措施投资1.5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4.4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3.59万元。 六、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2015〕5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及《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文件规定,该工程应向下陆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07900.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预算级次为“中央10%:省级10%:市(州)级10%:县(市、区)级70%”。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420086752Y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振宇 | 居民身份证号 | |
许可机关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地方编码 | 420200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27 | 许可截止日 | 2027/9/26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2/9/27 | 当前状态 | 正常 |
行政区划代码 | 420200 | 上传人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备注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