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黄水许可〔2022〕13号 | ||
项目名称 | 黄石港阳新港区富池作业区阳新娲石水泥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 ||
审批类型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你公司委托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黄石长江干堤郝矶民垸(对应203省道里程K154+690~K155+090)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实施阳新娲石水泥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地质勘探。 本次勘探工程共布置58孔,钻孔孔位距离郝矶民垸堤防迎水面13~265米。钻孔采用泥浆护壁孔内反循环方式钻孔,钻孔开孔直径130毫米,孔深10~30米,全孔段采样岩土芯。 二、该工程涉及河道堤防防洪安全,只能在非汛期(公历年度5月1日前或10月15日后)施工。 三、地质勘探须按上报孔位施钻,不得随意变更。勘探施工及封孔回填必须严格按照《湖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钻探及钻孔封堵管理规定》(鄂水利堤函〔2013〕206号文)执行,做到钻一孔、封一孔,确保封堵回填质量。 四、施钻前,建设单位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应与阳新县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完成后,建设及勘探单位应对封孔质量进行自检并设立明显标志,自检合格后及时向阳新县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移交施钻及封孔回填记录等资料。若因勘探诱发险情,建设单位及勘探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建立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周凯、技术负责人王拯民和勘探单位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负责人肖枭、技术负责人姜永耀负责按批复意见组织实施。阳新县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段长舒忠慧负责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及质量验收工作。 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北省水利厅或黄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2267648974XK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凯 | 居民身份证号 | |
许可机关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地方编码 | 420200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9/20 | 许可截止日 | 2025/9/21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2/9/2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行政区划代码 | 420200 | 上传人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备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