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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许可〔2022〕12号大冶市付家山矿区东矿带铜钼钨矿地下开采7.5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2-09-19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黄水许可2022〕12

项目名称

大冶市付家山矿区东矿带铜钼钨矿地下开采7.5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审批类型

普通

许可内容

一、该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281-09-03-047641)地下水取水源为大冶市付家山矿区东矿带铜钼钨矿所处水文地质单元,取水水源为矿井涌水,项目通过多级接力进行排水,排水顺序为(-245m)水泵房——地表沉淀池、(-725m)水泵房——(-365m)水泵房—地表沉淀池,地下水年取水量为67.40万m3。地表水取水水源分别为上熊水库和山涧水,年取水量分别为4.69万m3、0.5万m3,项目年取水总量为72.59万m3 ,设计取水保证率90%。

二、本项目地下水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水库水、山涧水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取水源水量、水质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本项目生产退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部分矿井涌水经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后排入黄莲港,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农田,退水对第三者影响较小。

四、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应与本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备,确保取水计量信息等传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五、你单位应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

六、本工程取水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八、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有我局负责实施取水许可监督情况的管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冶市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815627249087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饶雪松

居民身份证号


许可机关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地方编码

420200

许可决定日期

2022/9/16

许可截止日

2025/9/17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2/9/16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区划代码

420200

上传人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

备注

取水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