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3月1日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水利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监管和部门联合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局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科、水资源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督促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结合单部门和跨部门抽查计划(附件1和附件2)中的抽查事项,及时建立与各自单位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附件3),并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根据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实际,及时对应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4),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相关单位、科室应根据抽查计划,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以采用实地考核、书面检查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并充分借用电子音像记录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监管机制开展执法检查,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确保执法检查公正性。同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结果要通过省级平台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做好整改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指定联络员,由联络员积极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适时沟通,负责录入本单位(科室)基本信息、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本单位、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联络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加强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理念,不断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联 系 人:徐曙明
联系电话:6261184
附件:
1.2023年度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表
2.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表
3.抽查对象名录库
4.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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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数量 | 抽取日期 | 牵头业务科室(单位) | 备注 |
水利水电工程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建设监理活动、工程质量、招投标活动和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不定向 | 1.参与检测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水利工程检测情况;2.参与监理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工程监理情况;3.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及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建设情况;4.检查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是否符合相关招标投标法规;5.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情况。 | 参与市管项目质量检测活动和监理活动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市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市场主体)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局规划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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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不定向 | 1.抽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2.抽查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台账资料等。 | 全市农田水利工程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局农村水利水电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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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不定向 | 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情况。 | 全市依法许可的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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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不定向 | 1.地质勘探情况;2.基础施工情况。 | 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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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表
附件2: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计划任务 实施时段 |
1 | 取用水(节水)管理 | 节约用水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 全市自备水源重点用水户、公共管网非居民重点用水户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水资源水保科) |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2 | 水土保持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2.水土保持许可情况;3.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4.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 全市房地产建设项目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水资源水保科) |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3 | 小水电安全生产和生态流量下泄 | 1.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落实情况;2.生态流量下泄情况。 | 全市正常运行中的电站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农村水利水电科)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 50% | 1次/年 | 2023年2-12月 |
4 | 水旱灾害防御安全 | 1.抽查水利设施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2.抽查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工作;3.抽查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组织情况;4.抽查预案方案编制和修订情况;5.抽查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运用情况;6.抽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相关工作。 | 全市水利设施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 50% | 1次/年 | 2023年2-10月 |
附件3:
抽查对象名录库
序号 | 抽查事项 | 对象名称 | 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地址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管辖区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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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管辖区域”一栏:可填写“经济开发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阳新县”、“大冶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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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 单位(科室) | 姓名 | 执法证号或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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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库填报涵盖所有参与与各自单位职责相对应检查对象的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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