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2-05-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部署要求,逐步推进涉水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规范监管行为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水利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并有效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市涉水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开透明。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正高效。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四)协同推进。积极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有效落实。

工作任务

(一)完善抽查制度机制依据我局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更新“一单两库”(即: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结合监管重点、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见附件1),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2)内容,对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被投诉举报较多、失信等级高、以往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特殊监管对象,可以适当增加抽查频次。

(二)积极开展联合抽查。由各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队,会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对从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予以回避。抽取工作在每次抽查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能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注重检查结果运用。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科室开展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3)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责任单位、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并备份报局政策法规科汇总。随机抽查结果将在有关平台同步进行公开,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督办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科室要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高度上来认识,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加强相关科室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单位、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指定专人负责与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对接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检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强化廉洁自律。相关单位、科室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

2、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附件1-1

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

比例

抽查数量

抽取

日期

牵头业务科室

备注

市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建设监理活动、建设施工活动、建设设计质量、建设检测质量情况抽查

不定向

市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建设监理活动、建设施工活动、建设设计质量、建设检测质量的检查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等

不低于50%

待定

待定

市水利和湖泊局规划建设科


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情况抽查

不定向

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情况的检查

依法许可的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

不低于50%

待定

待定

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


堤防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抽查

不定向

堤防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行政审批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堤防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不低于50%

待定

待定

市河道堤防管理局监察科、堤管科


农田水利工程抽查

定向

1.抽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

2.抽查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台账资料等。

全市农田水利工程

不低于50%

待定

待定

市水利和湖泊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附件1-2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计划任务实施时段

备注

1

取用水户节水抽查

取用水户节水情况的检查

工业、服务业等取用水户

市水利和湖泊局

(水资源水保科)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节水办)

不低于50%

1次/年

20226-10


2

房地产投资建设项目抽查

房地产投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的检查

房地产投资建设项目

市水利和湖泊局

(水资源水保科)

市市场监管局

(信用科)

不低于50%

1次/年

20224-11


3

小水电清理整改抽查

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情况检查

整改、退出类小水电站

市水利和湖泊局

农村水利水电科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

不低于50%

1次/年

2022年1-6 月


4

水旱灾害防御

安全抽查

1.抽查水利设施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2.抽查水毁修复工作进展情况;

3.抽查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工作;

4.抽查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组织情况;

5.抽查预案方案编制和修订情况;

6.对汛限水位进行监督管理;

7.抽查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情况;

8.抽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相关工作。

全市水利设施

市水利和湖泊局

水旱灾害防御科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科)

不低于50%

1次/年

2022年2-10 月


附件2-1

单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市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建设监理活动、建设施工活动、建设设计质量、建设检测质量情况抽查

市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建设监理活动、建设施工活动、建设设计质量、建设检测质量情况的检查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等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

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情况抽查

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情况的检查

依法许可的采区/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3

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抽查

地质勘探情况、基础施工情况检查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

农田水利工程抽查

1.抽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

2.抽查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台账资料等。

全市农田水利工程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指导意见》、《黄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意见》



附件2-2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取用水户节水抽查

取用水户节水情况的检查

工业、服务业等取用水户

市水利和湖泊局(水资源水保科)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节水办)


2

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项目检查

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项目

市水利和湖泊局(水资源水保科)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3

小水电清理整改抽查

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情况检查

整改、退出类小水电站

市水利和湖泊局农村水利水电科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


4

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抽查

1.抽查水利设施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2.抽查水毁修复工作进展情况;3.抽查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工作;4.抽查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组织情况;5.抽查预案方案编制和修订情况;6.对汛限水位进行监督管理;7.抽查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情况;8.抽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相关工作。

全市水利设施

市水利和湖泊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科)



附件3

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市场主体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

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经营者)


住所

(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检查事项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在相应结果序号前打“√”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不配合核查情节严重      £6.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7.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8.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9.以上8项均不涉及

备注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