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
二、检查依据
《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3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数局文〔2021〕17号)、《黄石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表》。
三、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1年8月至12月。
五、检查内容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2、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3、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六、发现问题
招标过程结束后汇编备案资料报送不及时。章畈大堤整险加固及泵站改造工程招标过程结束后未及时报送汇编资料至市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七、整改措施
已采取集中约谈、书面提醒方式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