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占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全面推进人工智能(AI)城市建设,黄石市数据局起草了《黄石市推进人工智能(AI)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4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sdsj@huangshi.gov.cn。
2.通讯地址: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办园博大道289号(黄石市民之家)五楼黄石市数据局政策和规划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714-6368023
4.传真:0714-6368055
5.登录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shi.gov.cn/),在“互动交流”板块下的“征集调查”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黄石市推进人工智能(AI)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数据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黄石市推进人工智能(AI)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工作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机遇,加快推进黄石AI城市建设,打造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AI示范城市,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强算力供给服务。加快智算中心建设,对数据中心智算规模在50P(16位精度)以上,按照年度新投入使用算力每1P(16位精度)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算力服务券,支持企业购买算力服务,用于降低人工智能算力成本,对企业购买算力服务费用,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支持面向社会信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推动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和利用,开展数据集建设。对评选为市级、省级高质量数据集的,按建设主体(非政府投资主体)实际投入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在我市注册进行数据清洗、加工、标注等数据处理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按实际交易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三、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纳入市级揭榜制科技项目,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不低于50万元支持。每年度支持人工智能揭榜制项目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承担国家、省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的企业,按照年度到位资金的10%给予市级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推动应用场景创新。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每年评选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每个项目按建设主体(非政府投资主体)实际投入的40%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省级人工智能、数据要素×典型应用案例的,对申报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五、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大力引育处于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核心技术、高成长型的新势力企业,对认定(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认定(获评)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登记入库省级数据要素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六、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园区(楼宇)建设,对成功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园区(楼宇)的,对园区(楼宇)运营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0万元、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七、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工智能高端人才聚集,对申报纳入“东楚英才”计划的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资金奖励和服务保障。支持人工智能技能人才培养,将校企合作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纳入全市校企合作订单班培养计划,参照中级工3000元/生、高级工5000元/生、预备技师6000元/生的标准优先给予所在院校一次性培养补贴,参照中级工班2万元、高级工班2.5万元、预备技师班3万元的标准,优先给予培养单位(企业)一次性校企合作培养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数据局)
八、强化产业金融服务。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发挥市级首期8亿元、总规模5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国家、省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等多元资本,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构建良好的产业投资生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金融支持,探索建立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价体系,发挥数据增信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投集团)
九、支持重大赛事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在我市承办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技能大赛等赛会活动,对承办主体按活动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单次最高分别补贴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十、附则。各责任单位应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实施细则,鼓励各县(市、区)出台支持人工智能发展措施,增强政策协同效应。本措施与相关政策文件同类或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落实。大冶市、阳新县参照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