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2020-09-30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办发〔2020〕201号)要求,现将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和湖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觉对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湖泊的综合管理、保护、治理和监督,拟定湖泊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编制湖泊管理和保护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因机构改革,我局系统有财政预算拨款单位8家,分别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市湖泊管理局(原大冶湖管理局)、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市水利技术推广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黄石市水利水电质量工程监督站、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

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0名,专项事业编1名。实际在岗行政编制人员20人,专项事业编1人。参公人员核定编制11名,实际在岗人员11人

参公管理二级单位有:

(1)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核定编制50名,实际在岗人员42名。

(2)市湖泊管理局,核定编制17名,实际在岗人员17名。

其它事业单位有:

(1)市防汛抗旱工程技术监测站,编制调整为4名,实际在岗人员3名。

(2)市水政监察支队,核定编制29名,实际在岗人员29名。

(3)市水利技术推广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核定编制3名,实际在岗人员3名。

(4)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核定编制5名,实际在岗人员2名

(5)市水利水电质量工程监督站,核定编制3名,实际在岗人员3名。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总收入608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1.2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事业收入0.69万元、其他收入20.51万元。

2019年总支出689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79万元、项目支出4291.63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总收入6086.52万元,较上年下幅-33.27%,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局调减。财政拨款收入6061.22万元,占收入99.58%、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收入0.05%、事业收入0.69万元,占收入0.01%、其他收入20.51万元,占收入0.36%。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总支出6899.42万元,较上年下幅-31.74%,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局调减。其中:1、基本支出2607.79万元,占总支出37.80%。其中人员经费2364.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3.39万元。2、项目支出4291.63万元,占总支出62.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06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6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877.1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586.19万元,占总支出37.61%。其中人员经费2360.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5.57万元。2、项目支出4290.94万元,占总支出62.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1.3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586.19万元,占总支出37.75%。2、项目支出4265.18万元,占总支出62.25%。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6.19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2360.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99万元。2、公用经费225.57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5.30万元,本年支出16.23万元,预算执行率64.15%,较上年下幅-38.30%,严格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要求执行。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5.30万元,本年支出3.16万元,预算执行率59.62%,较上年下幅-34.25%。接待批次42次,接待人数359人。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公务用车5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本年支出13.07万元,预算执行率65.35%,较上年下幅-34.25%。

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230.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32万元,预算执行率75.93%,较上年下幅-13.05%,比上年减少26.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我局的政府采购实际支付1003.20万元,其中:货物类9.53万元、工程类39.50万元、服务类954.17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计金额4144万元:房屋3205.27万元(数量24638.73平方)、通家设备281.35万元(数量628个)、车辆166.14万元(数量9台: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3辆、待报废2辆)、专用设备387.45万元(数量32个)、家具用具103.79万元(数量851个)。

无形资产总计金额9.19万元(数量6个)。

在建工程15.01万元。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3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本年支出25.76万元。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7月29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共涉及项目4个,分别是水利建设资金950万元、水利专项76万元、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经费9.7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19万元,合计资金105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资金使用率达到了68.86%。

整体支出绩效:(1)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为2019年总支出6899.42万元,较上年下幅-31.74%,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局调减。其中:一基本支出2607.79万元,占总支出37.80%(人员经费858.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4.79万元)。二项目支出4291.63万元,占总支出62.20%。(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圆满完成河湖长制、水利补短板、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任务,同时,精准扶贫、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等多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水利建设资金2019年部门预算1000万元,财政压缩减少5%后拨款到位资金950万元。已按资金使用计划支出633.47万元,完成预算66.68%,其中:1、市管及跨区域重点河湖划界确权393万元(2019年已支付76.47万元,未支付316.53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按项目进度付款跨年度支付)2、病险山塘安全隐患整治277万元。3、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及维修管护280万元)。产出效果:加强加快堤防工程建设、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全面推进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推动全市水利基本建设蓬勃开展。

(2)水利专项2019年部门预算80万元,财政压缩减少5%后拨款到位资金76万元。已按资金使用计划支出71.40万(未使用4.60万元财政年末已统筹),完成预算93.95%,用于对企事业单位补助47.50万元是以奖代补资金、用于防汛物资储备费用5.73万元,防汛期间工作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万元。产出效果:保证了防汛物资储备,确保了防汛抢险的物资保证,确保防洪安全。小农水利改革落实到主题工程,实现每个项目有管护主体,促进小水利改革进度。

3、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经费2019年财政预算25万元,因机构改革原因,我单位原渔政执法职能划转到其他单位,故此部分经费拨付到新单位14万元,财政缩减5%收回项目经费1.25万元,此项目预算到位资金9.75万元由我单位使用。已按资金使用计划支出4.09万元(未使用5.66万元年末财政已统筹)。用于支付办公经费0.09万元,拨付县区工作经费4万元,资金执行率41.9%。产出效果:确保湖泊保护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2019年完成全市90%河、湖、库工作普查,水污染情况、湖泊状况等普查等工作。

4、河长制工作经费2019年项目资金预算20万元,实际到账19万元(财政局本年压缩5%),项目资金按年度资金安排已支付17.44万元,剩余1.56万元年末财政统筹。项目资金支付17.44万元,其中:支付河长制资料印刷费用2.7万元;支付宣传费用3万元;支付差旅费用等0.94万元;支付培训费用0.3万元;支付招待费用0.5万元;对事业单位的补助10万元,执行率91.5%。产出效果:确保河长制工作正常运行,更好的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开展河道、湖泊、水库生术保护管理、用水节水等水情教育,增强保护水生态环境意识等。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更及时。财务管理方面,财务制度健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业务管理方面,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确保水利工程设施能够良性运行,工程建设质量均达到合格等级。由于工程日常管理措施较为完善,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尽早拟定项目预算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及时完成项目施工,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加大绩效宣传和培训力度,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汇总)公开附表.xls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9.28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办发〔2020〕201号)要求,现将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和湖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觉对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湖泊的综合管理、保护、治理和监督,拟定湖泊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编制湖泊管理和保护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因黄石市市级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市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办文[2019]12号文)精神,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现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科、水资源水保科、河湖长制工作科、规划建设科、河湖库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属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专项事业编制1人、参公人员4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数40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总收入294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2.7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20.51万元。

2019年总支出348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75万元、项目支出2524.86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总收入2946.22万元,较上年下幅-41.51%,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局调减。财政拨款收入2922.71万元,占收入99.2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收入0.10%、其他收入20.51万元,占收入0.70%。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总支出3488.61万元,较上年下幅-38.83%,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局调减。

其中:1、基本支出963.75万元,占总支出27.63%。其中人员经费858.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4.79万元。

2、项目支出2524.86万元,占总支出72.37%。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0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1万元(购办公设备)、对企事业单位补助2104.0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9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468.10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43.24万元,占总支出27.63%。其中人员经费838.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4.79万元。2、项目支出2524.86万元,占总支出72.3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1万元(购办公设备)、对企事业单位补助2104.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2.3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43.24万元,占总支出27.40%。2、项目支出2499.10万元,占总支出72.6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3.24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85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10万元。2、公用经费87.29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本年支出4.60万元,预算执行率70.77%,较上年下幅-38.14%,严格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要求执行。其中:

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本年支出1.48万元,预算执行率59.20%,较上年下幅-57%。接待批次21次,接待人数192人。

公务用车购置为0。

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本年支出3.12万元,预算执行率78%,较上年下幅-21.84%。

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94.34万元,本年支出87.29万元,预算执行率92.53%,较上年减少-12.04%。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我局的政府采购实际支付931.66万元,其中:货物类1.71万元、服务类929.95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计金额2701.73万元:房屋2258.71万元(数量13613.25平方)、通家设备111.73万元(数量248个)、车辆4台78.46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待报废2辆)、专用设备193.32万元(数量6台)、家具用具59.52万元(数量337个)。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3万元(提前下达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本年支出25.76万元。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7月29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共涉及项目2个,分别是水利建设资金950万元、水利专项76万元,合计资金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资金使用率达到了68.70%。

整体支出绩效:(1)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为2019年总支出3488.60万元,较上年下幅-38.83%,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局调减。其中:一基本支出963.74万元,占总支出27.63%。其中人员经费858.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4.79万元。二项目支出2524.86万元,占总支出72.37%。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0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1万元(购办公设备)、对企事业单位补助2104.02万元。(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圆满完成河湖长制、水利补短板、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任务,同时,精准扶贫、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等多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水利建设资金2019年部门预算1000万元,财政压缩减少5%后拨款到位资金950万元。已按资金使用计划支出633.47万元,完成预算66.68%,其中:1、市管及跨区域重点河湖划界确权393万元(2019年已支付76.47万元,未支付316.53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按项目进度付款跨年度支付)2、病险山塘安全隐患整治277万元。3、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及维修管护280万元)。产出效果:加强加快堤防工程建设、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全面推进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推动全市水利基本建设蓬勃开展。

(2)水利专项2019年部门预算80万元,财政压缩减少5%后拨款到位资金76万元。已按资金使用计划支出71.40万(未使用4.60万元财政已统筹),完成预算93.95%,用于对企事业单位补助47.50万元是以奖代补资金、用于防汛物资储备费用5.73万元,防汛期间工作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万元。产出效果:保证了防汛物资储备,确保了防汛抢险的物资保证,确保防洪安全。小农水利改革落实到主题工程,实现每个项目有管护主体,促进小水利改革进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更及时。财务管理方面,财务制度健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业务管理方面,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确保水利工程设施能够良性运行,工程建设质量均达到合格等级。由于工程日常管理措施较为完善,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尽早拟定项目预算计划,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及时完成项目施工,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加大绩效宣传和培训力度,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本级)公开附表.xls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