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 黄水砂罚决字【2021】2号 | ||
处罚名称 | 非法采砂 | 处罚类型 | 罚款、没收非法采砂机具 |
处罚类型(补充) | 罚款、没收非法采砂机具 | 处罚事由 | 经查,“三无”采砂船船主翁刚青,利用该船于2021年1月1日21时左右在牯牛洲3号浮标附近水域进行非法采砂,并将盗采的江砂打给皖鸿运6968运输船装运,22时左右被我局水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
处罚依据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九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翁刚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 | ||
处罚结果 | 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我局开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非法采砂机具,由当事人翁刚青自行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我局监督验收并没收。 2、并处行政罚款15万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7 |
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20200 |
行政区划代码 | 4202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1/02/09 |
公示期限 | 一年 | ||
上传人 |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