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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化水平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4-07-30


近年来,市水利和湖泊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新阶段水利法治工作稳健发展。

健全水利法治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立与权力相统一的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认真遵循相关程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工作,对原印发的《黄石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黄石市大冶湖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认定失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强化对执法行为的制约监督,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促进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

强化水利法治人才支撑。一方面,“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开展能力提升教育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自主学习、“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引领水利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同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加强水利法治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构建同向发力、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提升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效能,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涉水违法犯罪,共同维护黄石市良好河湖水生态环境。与长航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共同建立长江黄石段打击非法采砂治安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沟通联系更加紧密。在多部门的联动协作下,同心护水的法治实践不断走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