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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助力黄石河清湖晏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19-08-06

  

(河湖长制工作科)盛夏的傍晚,行走在新闸港,河水波光粼粼,岸边绿意盈盈,美不胜收。

  如新闸港,身边越来越多的河流也在改换新颜,成为人们亲水、赏水的好去处。而这些变化,都要归功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系列精神,狠抓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努力让黄石水更清、岸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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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闸港整改前后对比

 

  河长治河

  河湖长制的本质就是责任制,贯彻落实制度的关键,就在于将责任层层压实,具体到人,进而推进管理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在新闸港治理的几年时间里,河长陈亚丽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风刺骨的冬天,都坚持巡查港口河道,一旦发现河里有漂浮物和垃圾,她都会及时上报、协调,与工作人员一同打捞清理。在河道清理行动中,在卫生死角清理中,在道路垃圾打扫中,在港边的草地垃圾捡拾中,处处都能见到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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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刊登我市基层河湖长陈亚丽事迹

  

陈亚丽并不孤独。据统计,仅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市级河湖长就亲自赴河湖一线巡查51人次,共委托督导部门巡查82次,其中全线巡查开展80次,局部巡查开展53次,解决问题152个。全市县级河湖长巡查责任河湖506人次,其中全线巡查346人次,解决问题514个,河湖长出征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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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长江(黄石段)市级河长董卫民巡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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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大冶湖市级湖长吴锦巡查大冶湖

 

 

各级河湖长的履职尽责,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今年,我市在省级巡河办法的基础上重新编印了《市级河湖长巡查记录簿》,编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巡查河湖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对下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的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从而有效地推动了河湖长们的巡查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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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河湖长巡查记录簿

  

 

精准施策

今年5月,我市发布了市河湖长1号令,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河湖长办)结合相关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拟定了创建标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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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总河湖长吴锦正式签发黄石市河湖长1号令

 

  健康示范河湖的打造,离不开对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情况的深入了解。

  今年上半年,结合市级河湖长调整和机构改革情况,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河湖长办)对去年编制完成的“一河(湖)一策”进行了重新修编,同时结合大冶湖保护和市级河湖长调整情况,对大冶湖周边新设市级河湖长的9条重要支流重新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为湖泊建立了清晰的“地理户籍”和“身份档案”。

对于城市“毛细血管”的小微水体,我市也正在分四步进行建设:在2019 年8月底前,摸清全市小微水体情况,建立基础档案;2019年底前,建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制体系,出台小微水体整治方案;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完成 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长效管护机制;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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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正式出台实施方案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体系

 

  长治久清

  在科学规范的治理体系下,每条河都有人管有人治,河湖长制正带领黄石走上治水管水常态化的道路。

  水里的问题,根子在岸上,市级河湖长调整后,水利部门在基本保留原监测断面基础上,将水质监测断面由155个增加至185个。在今年的例行监测中,检查人员注意到位于大冶湖大港源头的红峰水库水质降为劣五类,经仔细排查发现,发现红峰水库上游约200米处存在1处违建养猪场,随后有关部门单位对该养殖场予以拆除。

自2018年7月20日起,我市开展“清四乱”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00处,销号189处,销号率94.5%,其中规模以上河湖(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共排查“四乱”问题74处,销号66处,销号率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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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四乱”拆除现场

 

 目前,全市水质状况整体好转,监测站点水质总体达标率呈上升趋势,长江干流、富水干流及较大的河流水质均达到优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