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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恒明一行到杨桥水库督导河湖长制工作

来源:河湖长制工作科      时间:2021-12-03

(市法院)1119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恒明一行,赴大冶市茗山乡杨桥水库督导河长制落实情况。刘恒明对水库全线进行了巡查,检查了水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实地了解并巡查卫生清理、日常管护、库区堤坝、生活污水处理、植被保护等情况,还实地查看了位于鄂州的养猪场。

  刘恒明要求,一是强化责任,履职尽责。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将河长制工作抓在手中、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水库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常态巡库,提高质量。要提高巡库频率、延长巡库时间、扩大巡库范围,对鄂州养猪场污染水质的问题,要详细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宣传,倡导自觉。要在水库周边乡村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和河道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真正明白开展河长制工作是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水库的管理和保护上来,共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巡河结束后,刘恒明一行还来到陈贵法庭视察,详细了解一线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鼓励法庭工作人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主动参与到综合治理、乡村振兴中来,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大冶市副市长蔡军、大冶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