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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19-08-23


(下陆区河长制办公室)612日,区长、区总河湖长郭波签发下陆区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全区上下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区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打造新亮点,培育新动能。

开展“示范河湖”建设行动

确定五一湖、七一湖为区级“示范河湖”,各新区选择1-2个流域相对完整、治理管护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河湖(港、塘)对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河湖”建设,确保在治理管护体制上做到“八有”,即有完整的河湖长制责任链条、有明晰的河湖管护责任主体、有规范的河湖管护标准、有科学的监测监控体系、有高效的联动平台和综合执法平台、有明确的考核机制、有完善的共建共享模式、有系统的综合治理方案。在治理管护成效上要做到“三个明显”,即水质明显改善、环境明显美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开展“示范单位”建设行动

以区级、新区级以上河湖长履职联系部门为单位,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分级培育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标杆”。根据实际各选2个本级联系部门,作为示范单位创建对象。通过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要达到“七个有力”,即组织领导有力、工作队伍有力、管护机制有力、经费保障有力、宣传发动有力、系统治理有力、考核问责有力。

开展“示范人物”建设行动

大力开展忠实践行生态文明观、积极投身“碧水保卫战”的履职典范和爱护河湖社会志愿者的挖掘、宣传,各新区要树立一批“官方河湖长”“企业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安排2-3名事迹突出的河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开展“示范人物”建设行动。通过典型引路,影响、带动、激发社会群众共同治水管水、爱河护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019年上半年的情况:一是河湖长巡查护河情况。区级河湖长15人,巡查40人次,人均2.6人次,督办解决问题19个;各新区河湖长23人,累计巡查271人次,人均11.78次,督办解决问题25个。二是重点水体水质情况。全区18个重点水体情况(对比2017年数据)均为好转或持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