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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1号河湖长令

来源:市河湖长办      时间:2019-06-03

我市发布第1号河湖长令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19-06-01 09:08]

 

 5月31日,市长、市总河湖长吴锦签发我市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全市各地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为山水宜居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第1号河湖长令指出,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长江大保护向纵深发展的生态环境需求。要按照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一条(个)“示范河湖”的要求,全市创建市级“示范河湖”10条(个)的目标,各县(市)区自主选择流域相对完整、治理管护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河湖,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示范河湖”建设,确保治理管护有完整的河湖长制责任链条、有明晰的河湖管护责任主体、有规范的河湖管护标准、有科学的监测监控体系、有高效的联动平台和综合执法平台、有明确的考核机制、有完善的共建共享模式、有系统的综合治理方案。在成效上做到水质明显改善、环境明显美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1号河湖长令明确,要按照全市创建市级“示范单位”30个、县(市)区“示范单位”2个的目标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示范单位”实现组织领导有力、工作队伍有力、管护机制有力、经费保障有力、宣传发动有力、系统治理有力、考核问责有力。

 第1号河湖长令要求,要扎实抓好“示范人物”建设行动,大力开展忠实践行生态文明观、积极投身碧水保卫战的履职典范和爱护河湖社会志愿者的挖掘宣传,树立一批典型河湖长及河湖保洁、河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通过典型引路,影响带动,激发社会群众共同治水管水、管河护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