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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水产局出台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17-07-18

 

(质监站)为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我市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市水利水产局近日印发《2016-2017年度黄石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指导考核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内容包括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和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两部分,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会同关科室及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三个部分,考核结果将通报给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质量考核的组成部分。

   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工作有利于参建各方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夯实质量发展的基础,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