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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20)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4-12-31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序号20)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不到位,湿地公园内圩垸养殖、投肥养殖、污水直排入湖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湖群水质。湖群水质下降明显。2023年上半年,大泉湖水质由去年同期的Ⅳ类下降为劣Ⅴ类;石灰寨湖由Ⅳ类下降为Ⅴ类。退塘还湖工作严重滞后。根据2016年12月实施的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湖群应于2020年前完成退塘还湖160公顷,截至目前只完成大泉湖区域40公顷,其中卢家坝、石灰寨等片区鱼塘均位于湿地公园内,均未完成退塘还湖。

二、整改目标

加强湿地保护,促进湖泊水质提升和改善。

三、整改措施

督促各级湖长履职尽责。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强巡湖巡查,严格执行河湖长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全面推动河湖长履职,对县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印发提醒函1份。2024年,县级湖长及联系单位对竹林塘、大泉湖、石灰寨湖等湖泊共巡查24次。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市水利和湖泊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

 系 人: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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