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WHXHL-2024-011
项目名称: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单位: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书(参考)...............................................1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13
询价文件
依据中共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会议纪要[2024]16号要求,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的委托,拟就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XHL-2024-011
2、项目名称: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完成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7、服务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资源、水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圣明路公交停车场二楼)。
3、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询价报价表,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圣明路公交停车场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圣明路公交停车场二楼)
六、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询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2、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同一媒介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黄石市磁湖东路2号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代理机构: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圣明路公交停车场二楼
联 系 人:石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本文件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本文件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2.3“供应商”是指参与本次询价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询价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按本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手册及其他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是指按本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为所提供货物相应的服务、设计、开发、管理、培训、维修维护、运输及其他类似义务。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响应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制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3.22.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3.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纳入投标成本。
二、询价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4.询价文件的组成
4.1询价文件组成:目录中所列第一章至第五章。
5. 询价文件的澄清及补充和修改
5.1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询价文件的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2 供应商如要求对本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作其同意。
5.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履行本询价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6.2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编制,如供应商只编制或提供了询价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五、投标有效期
8.本次询价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90个日历天,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报价及承诺的全部责任、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低于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六、报价要求
9.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0.对于询价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七、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密封装订及提交
11. 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
11.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1.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1.3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代理人签字,则必须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11.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2.1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包装。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于 [开启时间]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的字样,其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2.3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3.响应文件的提交及修改、撤回
13.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所规定的地点,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3.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八、询价评审
14.询价小组在询价评审时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按照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评审。
14.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4.2 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3 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14.4 询价小组综合评审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4.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5.1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资格要求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内容详见资格性检查表)
14.6 在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交货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7、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8、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4.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询价小组对评审时异常情况的处理:
1)对提交的响应文件,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以何为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询价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18.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依法依序依规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签订合同
2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一、质疑和投诉
23.质疑
23.1 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1.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1.2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1.3 质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该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
24. 投诉
2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适用法律
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
2、采购需求:完成大冶湖流域及细化长江黄石段、富水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3、服务期限:60日历天
4、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保证按时提交工作成果并确保成果通过验收。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6、付款方式: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以采购合同为准。
第四章 合同书(参考)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合同格式和具体条款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正式合同文本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为准)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作为协议供应商,供方以 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及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询价文件(项目编号: );
4.2 供方中标的响应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4.6.1 采购方在询价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供方在询价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供方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询价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验收标准
货物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8. 付款条件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9.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详见供方的响应文件。
10.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询价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1. 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 违约金。
11.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中方支付合同总值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4.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需方执壹份,供方执壹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响应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完善目录并附上页码)
一、报价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询价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
2.供应商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总报价 |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
注: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
2、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正反两面复印件 |
注:法定代表人出席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应在出席时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开标查验。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正反面复印件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装订在响应文件外请单独准备一份原件,以便于开
标时查验。
五、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无统一格式,包含但不限于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六、其他
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 (项 目 名 称) 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1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
2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4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5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
7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说明:
1、询价小组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对于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符合性检查阶段。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有以下条款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
1 | 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3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
4 | 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5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工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
7 | 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
8 |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9 | 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说明:
1、询价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询价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