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序号17)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黄石市主要湖泊水质均未达到功能区划类别,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占比80.6%。与2014年相比,2017年网湖水质由Ⅲ类下降到劣Ⅴ类。大冶湖近三年水质为Ⅳ类,2016年、2017年磁湖水质为Ⅳ类。黄石市相应提出了“全面遏制水质下降趋势,Ⅲ类水质湖泊必须维持在Ⅲ类标准,Ⅳ类及Ⅳ类以下水质应在稳定水质不下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的整改目标。从黄石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第一批)》30个湖泊截至督察时水质情况来看,Ⅴ类和劣Ⅴ类的湖泊为21个,占比仍达70%,其中劣Ⅴ类的湖泊13个,杨赛湖、春湖、上马蹄湖等3个湖泊水质与2017年相比不升反降。“回头看”现场督察发现,阳新县兴国镇北湖、浮屠镇石臼湖仍存在投肥养殖迹象,水质状况堪忧。
二、整改目标
我市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第一批)》的30个湖泊水质整体有所改善。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湖泊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涉湖违法行为。
2.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确定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保障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湖泊生态功能。
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前期已拆除围网的水城开展“回头看”,坚决取缔湖泊珍珠、围栏围网、投肥(粪)养殖。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要求。加强“湖边塘”治理,指导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湖泊生态养殖和增殖放流、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
4.加强种植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湖泊周边农业面源污染。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6.对入湖排污口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全面掌握湖泊入湖排污口基本信息,对排查出的现有排污口加强监管,加强污水排放监督执法,严查私设排污口、偷排、超标排放污水入湖行为。
7.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 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将具备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入湖。
8.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宜居水环境建设。全面加强湖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湖泊周边村域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和监控能力建设。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改、污水处理和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强化湖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和处理力度,完善农村垃圾分级分置以及垃圾收运体系,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生活垃圾直接入湖。
9.加强网湖等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10.建立联动机制,各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新港园区管委会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每季度向牵头单位报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和效果。建立高效、统一的联动机制。
四、整改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河湖长制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工作机制,印发了《黄石市河湖长巡查工作规范》,确保每个湖泊都有责任人。每年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加快湖泊综合治理。
(二)河湖空间管控全面加强。全市70个湖泊全部完成划界工作,共划定湖泊管理范围总长度1369.59公里,管理范围总面积381.934平方公里,勘界立桩17059个,完成73个水流登记单元的自然资源确权地籍调查和数据建库工作。
(三)水产养殖全面规范。一是针对湖泊投肥、围栏围网养殖、珍珠养殖等违规养殖行为开展巡查打击,规范养殖行为,截至2023年底,共查处违规养殖行为30起,实施行政处罚30起。二是印发《黄石市辖区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实施方案》、编制《黄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范围。三是印发《黄石市大水面养殖技术要点》,推广各类技术模式,规范大水面养殖行为,大水面生态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应用面积达33万亩,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3个,省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示范点10个。四是制定《全市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全市累计完成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2.4万亩;五是2021-2023年在大冶湖、太芦湖等开展增殖放流发展生态渔业,投放白鲢、花鲢等约9600万尾,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
(四)种植面源污染不断削减。一是每年春秋两季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建立配方肥经销网点37个,有效保障配方肥供给;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提高化肥利用率,累计实施玉米油菜种肥同播、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示范面积近13万亩。二是推进有机肥替减化肥,依托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种养循环,2022-2023年粪肥就地就近还田面积20万亩,粪肥还田用量达到24万吨。三是编制印发《小麦春季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等,指导农民科学防控病虫害以重大农作物病虫害为监测重点,及时发布水稻、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预警信息,每年发布病虫预测预报信息36期以上;全市每年创建省级水稻、油菜、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区4个,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在病虫害防控关键时期开展统防统治,减少农药使用量。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断增强。一是依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开展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印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本1500本。二是举办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效处理及还田利用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培训各级畜牧技术人员、养殖户1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9.17%。三是先后多次开展禁养区“回头看”,同时加大对重点湖泊、饮用水源地周边等敏感地区的巡查、排查力度,未发现违规现象。
(六)扎实推进省控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工作。制定了大冶湖内湖、保安湖、三山湖及网湖入湖排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形成重点排口整治清单。综合水质、水量判定重点入湖排口整治对象,明确了排口责任主体及整治目标任务。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减量专项整治,对保留的排口树立标识牌,同时加强污水源头管控。逐步完善春湖周边村镇雨污分流,减少污水入湖;推进春湖污水处理建设,确保未经处理污水不进入湖泊。
(七)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每年制定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均不少于100公里的计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排水防涝国债、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EOD)等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至今已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384公里。实施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成建成区排水管网全覆盖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分片推进污水管网整治,累计完成排水管网混错接点整改三四级缺陷修复4639处。
(八)农村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积极探索科学可行,成本合理,运行有效的方案,严格监管产品、设备和施工质量,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连片试点项目建设,全市7个试点项目(大冶市5个、阳新县2个)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厕管护措施、要求和标准,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护等管护体系,完善规范化的长效管护制度,确保管护有制度、维护有资金、看护有人员。
(九)网湖生态治理有效推进。2020年以来,网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实施一批湿地生态效益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总投资4236.36万元,修复了湿地面积161.21公顷,生态补偿面积2892.29公顷,扩大了2000多公顷健康湿地面积。成立阳新县网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攻坚指挥部,与网湖周边村庄签订鱼池划转合同,拆除11处违建房屋,对网湖周边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市水利和湖泊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7日。
联 系 人: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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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