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序号28)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切实加强重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重要湖泊的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力度,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湖泊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涉湖违法行为。
2.制定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等湖泊的保护规划、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方案,积极推进实施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等综合治理工程,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
3.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确定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保障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湖泊生态功能。
4.编制与调整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湖泊水功能区划,加强湖泊水污染源监管,建立湖泊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入湖污染物、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入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涉湖排污口的设置和审批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排污口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6.加快推进城镇二三级管网建设和管网缺陷查改,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实现“长制久清”。
7.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湖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湖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及转运处理,严防生活垃圾直接入湖,提高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
四、整改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河湖长制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工作机制,印发了《黄石市河湖长巡查工作规范》,确保每个湖泊都有责任人。每年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加快湖泊综合治理。
(二)湖泊保护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已完成全市70个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全市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大冶湖、保安湖、三山湖、网湖等湖泊的综合治理。
(三)河湖空间管控全面加强。全市70个湖泊全部完成划界工作,共划定湖泊管理范围总长度1369.59公里,管理范围总面积381.934平方公里,勘界立桩17059个,完成73个水流登记单元的自然资源确权地籍调查和数据建库工作。
(四)湖泊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强。一是坚持开展重点湖泊水质监测。每月严格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26个非省控湖泊定期开展湖泊水质专项调查监测,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通报水质监测情况。2024年1-6月,大冶湖、保安湖、三山湖水质为Ⅲ类,网湖为Ⅳ类;26个非省控湖泊中有2个为劣V类,劣V类湖泊明显减少,水质整体有所提升。二是分别印发了《黄石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黄石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推进大冶湖、保安湖、网湖和三山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加强工作统筹,定期调度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情况,稳步推进整治;深入开展排污口日常监管,对排污口进行日常巡查检查。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断增强。一是依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开展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印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本1500本。二是举办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效处理及还田利用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培训各级畜牧技术人员、养殖户1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9.17%。三是先后多次开展禁养区“回头看”,同时加大对重点湖泊、饮用水源地周边等敏感地区的巡查、排查力度,未发现违规现象。
(六)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每年制定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均不少于100公里的计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排水防涝国债、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EOD)等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至今已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384公里。实施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成建成区排水管网全覆盖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分片推进污水管网整治,累计完成排水管网混错接点整改三四级缺陷修复4639处。市本级识别判定的10条黑夹水体已于2020年底全部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认定已基本消除黑臭。2021年起,严格落实“长制久清”管护机制,依托河湖长制工作平台督导水体长效管理工作,定期监控水质情况,确保了水体不返黑臭。
(七)农村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连片试点项目建设,全市7个试点项目(大冶市5个、阳新县2个)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厕管护措施、要求和标准,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护等管护体系,完善规范化的长效管护制度,确保管护有制度、维护有资金、看护有人员。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市水利和湖泊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7日。
联 系 人:刘超
邮箱:hshhzb@126.com
受理电话:0714-6266213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