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的通知》要求,经县级自评推荐、市级复核评价,浮屠镇十八折水厂、沼山水厂等12个农村千人供水工程被认定为市级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714-6232292
附件:黄石市2024年度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
附件:
黄石市2024年度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
序号 | 县市 | 所在乡镇 | 工程名称 |
1 | 阳新县 | 浮屠镇 | 浮屠镇十八折水厂 |
2 | 阳新县 | 木港镇 | 木港镇子山饮水工程 |
3 | 阳新县 | 木港镇 | 木港镇陈贤自来水水厂 |
4 | 阳新县 | 木港镇 | 木港镇南山垅自来水厂 |
5 | 阳新县 | 木港镇 | 木港镇新田自来水厂 |
6 | 阳新县 | 木港镇 | 木港镇白茅岭自来水厂 |
7 | 阳新县 | 富池镇 | 富池镇第二自来水厂 |
8 | 阳新县 | 王英镇 | 王英镇国和自来水厂 |
9 | 阳新县 | 龙港镇 | 龙港镇黄桥饮水工程 |
10 | 阳新县 | 洋港镇 | 洋港镇桂源饮水工程 |
11 | 大冶市 | 保安镇 | 沼山水厂 |
12 | 大冶市 | 灵乡镇 | 芭山水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