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水利发〔2023〕4号)要求,2023年7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深入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现将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执法重点领域
(一)防洪安全。
(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
(三)河道采砂管理。
(四)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
二、受理举报方式
(一)湖北省水利厅受理电话:027-87221110,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二)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受理电话:0714-6225271,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