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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4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2-12-12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工作要求,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4号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政府2017年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填湖占湖违法行为,2019年底完成大冶市保安湖桐沙湾、芦海;阳新县网湖分散垸、明港垸4个圩垸的退垸还湖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黄石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大冶市、阳新县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黄石市委、市政府制定上报了《黄石市桐沙湾、潘海塘民垸退垸还湖实施方案》,大冶市印发《大冶市退垸田、渔)还湖项目实施方案》,阳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网湖湿地的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实施方案》。

三是保障资金落实。2019年4月,市水利和湖泊局分别拨付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各100万元用于退垸还湖工作,同时大冶市、阳新县也积极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

四是完成桐沙湾和芦海湖退垸还湖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的通知》(鄂农组发〔2019〕4号)要求,完成桐沙湾和芦海湖退垸面积2210亩,通过验收后,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是推进网湖退垸还湖工作。完成网湖核心区和缓冲区624口鱼塘计1334.93公顷面积退垸还湖、退渔还湿任务,其中沿湖第一排扒口退垸或整合休养鱼塘129口483.87公顷,退渔还湿495口851.06公顷任务。2022年阳新县完成水利部进驻式暗访反馈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完成网湖及周边退垸(退渔)还湖9158亩,拆除圩堤3.27公里。

六是加大城市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市城管部门持续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加大对长江沿线、河湖周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重点拆除了一门江边砂站、上窑码头周边、胜阳港外贸码头周边等多处违建。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人:熊志飞

联系电话:0714-626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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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