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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公示

来源:黄石水利      时间:2021-05-12

根据《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2021年5月10日印发)要求,现将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予以公示。

收费单位:黄石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6254596

 

附件:1、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2、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备注

水利部门







中央立项

24

水资源费


价费字〔1992〕181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鄂价费〔2009〕168号,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省政府令387号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

0.15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05元/立方米

同上





水力发电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同上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同上





闭式火力发电

0.05元/立方米

同上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二、地下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10元/立方米

同上





其他取用水

0.25元/立方米

同上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备注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同上



中央立项

25

水土保持补偿费

见文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附件2:

 

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备注

水利部门







中央立项

11

水资源费


价费字〔1992〕181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鄂价费〔2009〕168号,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省政府令387号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

0.15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05元/立方米

同上





水力发电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同上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同上





闭式火力发电

0.05元/立方米

同上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二、地下水


同上





工业生产取用水

0.20元/立方米

同上





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

0.10元/立方米

同上





其他取用水

0.25元/立方米

同上


序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备注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同上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同上



中央立项

12

水土保持补偿费

见文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