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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5号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0-09-22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负责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5号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2017年水利部门排查发现,全省1294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中895个未取得水利部门许可,其中561个为无手续的码头和造船项目。

二、整改目标

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黄石市7个利用项目的整改工作。加强长江岸线日常监管,严控新增岸线利用项目的准入。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省水利厅对我市48个未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项目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我市严格按照省厅的具体要求,按时完成了48个项目的拆除取缔、登记备案、补充论证工作。

2、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第21号)要求,完成我市长江利用项目的整改工作。我市应拆除取缔项目2个(富达矿粉、沈家营有色码头),均已拆除复绿 ;位于生态敏感区保留项目1个(鄂东大桥),已申请保留完成备案;不符合规定需重点补充论证项目4个(黄石港客运码头、西塞山码头、富池装卸、东湖港口),其中东湖港口已拆除,防洪论证工作2019年5月前均已按要求完成,并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防洪影响补充论证项目整改意见》(第一批)要求,均已完成整改。

3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管控要求,严控新增岸线项目准入。自2018年底以来,每月组织开展对长江岸线进行巡查,现场检查侵占岸线行为的整改情况及是否有新增侵占岸线行为。巡查中发现侵占岸线行为1 处,为阳新县家园新型建筑节能砖厂长江岸线利用不合规,已完成拆除复绿。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 系 人:杨 帆

联系电话:0714-6253559

电子邮箱:1603331827@qq.com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