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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标打造一流水利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0-06-22


关于印发《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标打造一流水利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标打造一流水利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6月18日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对标打造一流水利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改革引领,加强作风保障,突出制度建设,在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展现水利担当作为,助力我市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

二、主要任务

1、推行“一网通办”。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受理平台,梳理形成水利通办事项清单。具有依申请特征的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00%网上可办,所有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网,实现“掌上办”。[牵头单位(科室):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水资源水保科、灾害防御科、规划建设科、河湖库科、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2、推行“一事联办”。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推行“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情景审批,实现100%“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牵头单位(科室):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水资源水保科、灾害防御科、规划建设科、河湖库科、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3、提供优质政务服务。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对“12345”服务热线等各种渠道交办、收集的涉企问题做到“一个工作日签收、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2个工作日办结”。免费邮寄政务服务办件快递。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牵头单位(科室):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科室):规划建设科、水资源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库科等相关科室单位]

4、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配合住建局采取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等措施,推动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含水利工程类项目)全流程(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规划建设科、水资源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库科等相关科室单位]

5、进一步深化“先建后验”改革。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先建后验”改革推广到全市除房地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所有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开工许可条件,完善标准体系。创新审批监管机制,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实现全程监管无缝对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规范化、标准化、机制化,年底前实现监管全覆盖。[牵头单位(科室):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科、水资源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库科等相关科室单位]

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革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实施改革事项,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单位(科室):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水资源水保科、灾害防御科、规划建设科、河湖库科]

7、推进诚信建设。配合市发改委全面归集信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公开率达95%以上,“黑名单”等失信行为名单100%公开。配合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合同100%兑现。[牵头单位(科室):规划建设科,责任单位(科室):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

8、提升招标投标服务质量。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做到100%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对依法必须招标的进场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和无纸化。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实现远程异地评标。配合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科室):规划建设科]

9、规范涉企执法。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聚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推进水行政执法提档升级。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开展涉企执法行为专项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纠正侵企扰企的执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责任单位(科室):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

三、主要措施

1、提高履职能力。局系统干部职工要结合我局职责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35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四个知道”(知道上级文件精神、政策法规,知道工作现状,知道目前存在问题,知道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的措施)。各牵头单位、科室(无牵头单位、科室的即为责任单位、科室)要积极主动对接市级牵头部门,按牵头部门时限要求有序推进,每月按牵头部门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成效等。同时,对省、市营商环境督查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等,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立行立改。

2、改进工作作风。局系统干部职工要有甘当“店小二”的精神,强化全程服务意识,做好审批前的指导服务、审批后的事中事后跟踪服务等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相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精神,持续整治“冷盲滑假僵梗”六种病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作风基础。

3、严肃工作纪律。对企业的申请事项,拟同意的,按程序办理;拟不予同意的,不能简单说“不行”,而要说明为什么“不行”,并指出工作意见建议。将各责任单位、科室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每月微述职评议会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对不能每月按时向市级牵头部门报送进展情况被通报的、工作推进不力导致我局在全市季度排名后三位的计入当月“不合格”工作项目,局党组将通报批评责任人。畅通优化营商环境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实行问题倒查追责。

4、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成立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单位、科室齐抓共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