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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45号)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20-06-02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省序45号)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截至督察时,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二、整改目标

限期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清理完毕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我局迅速组织研究,印发了《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整改范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落实了责任主体、强化了保障措施,细化了整改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石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14个专项战役(行动)指挥部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45号)要求,印发《关于明确黄石市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长江岸线管控、水产养殖污染整治专项战役(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黄水指〔20181号),明确专项战役指挥部组成人员,并多次召开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推进会强力推进整改。

(二)聚焦整改落实

涉及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有4个:花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青山湖排口(青山湖泵站)、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华电湖北有限公司黄石电热厂冷却水排放口。整改情况分别为:一是花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合并迁移工程已实施,建设了沿江管线7.3公里,移出了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范围,彻底关停了原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同时,实施花湖、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升级工程,尾水处理标准由原来的一级B提高至一级A二是青山湖周边截污及生态治理工作已完成,二、三级管网建设已完成。青山湖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二、三级管网20个,新增污水管网17.91公里,实施青山湖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清淤、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净化水域,水域周边敷设截污管网5.5公里,且青山湖泵站非汛期已关闭。三是凉亭山水厂取水泵房和大冶有色公司铺设原水管接至王家里水厂,王家里水厂的供水功能由凉亭山水厂和大冶有色公司取水泵房替代,黄石热电厂循环冷却水将不再提供给王家里水厂,那么冷却水排水口就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张奋健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电子邮箱:17898348@qq.com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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