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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35号)有关情况公示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19-12-09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省序35号)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委、省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备案。请湖北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倒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政治觉悟。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局迅速组织研讨,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中央环保回头看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借助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将河湖确权划界、重要断面水质达标、一河一策编制、河湖清四乱、河道非法采砂及湖泊保护情况等纳入考核,确保工作全覆盖;在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讨论相关议题,做好相关工作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1)完善河湖管护机制。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反馈17个劣Ⅴ类水质的湖泊中,均设立了县级以上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均能主动领责尽职,河湖长出征率100%。今年7月,市河湖长办出台《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将河湖长制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治疗好湖泊水系的毛细血管,打通水域空间管控“最后一公里”,构建更加完善的湖泊管护治理体系。

(2)强化水质监测预警。今年我们在重点河湖水质监测工作上继续发力,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17个劣Ⅴ类湖泊水质情况纳入预警监测范围,每月监测一次。总体在基本保留原监测断面基础上将水质监测断面由155个增加至185个。同时,将形成水质监测月报每月报送至相关市、县级河湖长、督导(联系)部门和县级河湖长办。分析近几个月份的监测情况,2017年17个劣Ⅴ类水质湖泊绝大部分总磷和高锰酸盐两项主要超标指数持续下降,水质总体趋于平稳并稳中向好。

(3)编制保护规划及一湖一策。《黄石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湖北省黄石市大冶湖保护详细规划报告》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湖北省阳新县网湖保护规划报告》、《黄石市磁湖(青山湖、青港湖)保护规划》、《黄石市海口湖保护规划》均已通过专家审查,正在报批中。大冶市的保安湖和三山湖因属梁子湖流域水系,已纳入梁子湖保护规划。梁子湖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复。此外,全市纳入省政府保护名录湖泊均已经完成“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明确了湖泊主要问题清单,对湖泊治理目标、责任和措施进行了逐一分解,确保河湖管护治理有章可循。

(4)推进湖泊划界确权。按照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为了强化湖泊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70个重点湖泊目前已有21个湖泊完成保护范围划定,其余大部分已经启动或者完成招投标手续,力争按期完成划界确权工作任务。

(5)做好河湖“清四乱”行动收尾工作。自2018年7月20日起,我市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02处,销号201处,销号率99.5%,黄石港军用码头问题已上报省政府移除。

(6)完成退垸还湖任务。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年度任务要求,今年我市主要任务为完成保安湖桐沙湾、芦海两处圩垸退垸还湖工作,退垸面积共计2125亩。为此,我市成立了退垸还湖工作专班,于今年正式启动,进度顺畅。芦海湖已完成了圩垸退垸还湖工作任务,完成湖湖水系连通工程一处,新增保安湖流域水面面积590亩。桐沙湾退垸还湖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湖湖水系连通工程,正在开展养殖户信息比对核实工作,部分农户已签约,垸内拆除工作正在进行,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问题督办。

为加强湖泊保护,推进湖泊水质改善,相关市级领导多次赴相关县市区督办。市政府副市长李丽先后赴黄石港区、大冶市和阳新县调研督办湖泊水质治理工作;市政府副市长俞远汉在阳新召开湖泊水质提升会,通报了我市主要湖泊水质情况,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具体责任,就下一步湖泊水质提升工作安排做了部署。市水利和湖泊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也就清四乱、河湖确权划界、退垸还湖、河湖长制工作多次赴相关县市区检查和督办,确保问题取得实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张奋健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电子邮箱:17898348@qq.com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