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10号)有关情况公示

来源: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2019-12-06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省序10号)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不反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履职管理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局迅速组织研讨,印发《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中央环保回头看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借助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将河湖确权划界、重要断面水质达标、一河一策编制、河湖清四乱、河道非法采砂及湖泊保护情况等纳入考核,确保内容全覆盖;在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讨论相关议题,做好相关工作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严格开展考核

1.开展河湖长制考核。按照河湖长制考核方案对我市各县(市、区)及相关市直单位考核并于2019年5月将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大冶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等地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农业局等为优秀等次。

2.开展全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自查。2019年9月我市完成了2018年全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的自查工作,“三条红线”的年度控制目标均得到实现。其中,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为10.86亿立方米,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6.95亿立方米;用水效率控制目标:1、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2018年全市GDP1587.3亿元,万元GDP用水量为68立方米,与2015年(87.3立方米)相比,降幅为22.11%,大于年度降幅控制目标18%。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18年全市工业增加值817.9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49立方米,与2015年(74.4立方米)相比,年降幅为34.14%,大于年度降幅控制目标18%。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2018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20,大于年度控制目标0.5196;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2018年我市共纳入省级目标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12个,经每月监测、双因子统计分析,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高于年度控制目标82.2%。

我们将进一步把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退垸还湖、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三)强化问题督办。

今年我市各级河湖长均能主动领责尽职、积极作为,相关市直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合作,通过巡河湖等方式加大对河湖保护问题的督办,全年前三季度县级河长累计巡查1179次,督办解决1035个问题;市级河湖长巡查88次,联系部门自主巡查128次,巡河督导解决问题275个。市政府副市长李丽、俞远汉等多次赴现场就水质问题进行督办,市水利和湖泊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也就“清四乱”、河湖确权划界、退垸还湖、河湖长制工作多次赴相关县市区检查和督办。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张奋健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电子邮箱:17898348@qq.com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