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任务清单》(序号25)相关整改工作,目前(序号25)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入河排污口管理不到位,黄石市纳入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共52处,其中有50处排污口未办理入河排污口登记或设置同意手续。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及其所属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黄石市全面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完成《长江经济带黄石市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实施方案》,限期治理入河排污口。
2、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纳入整改的52处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取缔和封堵排污口11处;完成登记或审批手续后纳入规范化管理41处。
3、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检查,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全覆盖。
四、验收结果
1月4日上午,市水利水产局组织市建委、市环保局、大冶市人民政府、阳新县人民政府、黄石港区人民政府、西塞山区人民政府、下陆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同志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我市全面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黄石市纳入整改的52处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改到位,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等措施落实到位,已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736429638@QQ.com或致电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联 系 人:石思宇
联系电话:0714-6280137。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