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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34)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19-01-04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任务清单》第34号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清单

湖泊周边养殖污染严重影响湖泊水质。大冶湖子湖有色湖内仍存在围网围栏未拆除,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湖水产养殖场一次性将10吨鱼肥投入湖中,其养猪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至今未搬迁或关闭,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有色湖。

二、整改事项

拆除有色湖围栏、围网,立案查处有色湖水产养殖场投肥养殖违法行为。关停有色湖种猪场。

三、整改结果

1有色湖投肥养殖问题整改结果。市水利水产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渔政处长、渔政科长和渔政员共4人组成的工作专班,于53日晚会同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有色湖水产养殖场职工曹衍生、吕鉴和、周正军、吕相国等4人和养殖场负责人曹祥炽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证实当天下午,曹衍生等4人按照曹祥炽的要求,用渔船向有色湖水体投放了由武汉华农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辰速效渔肥”10吨。55日,市水利水产局对有色湖水产养殖场展开调查,掌握了该养殖场水面承包、养殖权证、生产经营等情况。57日,市渔政处将本案移送至阳新县渔政管理大队依法查处。58日,阳新县渔政管理大队立案调查,并先后下达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渔业行政处罚决定书。511日,当事人执行了“停止违法投肥养殖行为和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本案结案。

2有色湖围栏围网养殖问题整改结果。有色湖为大冶湖周边围垸(子湖)之一。整改前,有色湖水产养殖场在有色湖与大冶湖隔堤中设置了拦鱼栅,以阻止养殖鱼类外逃。规范整治大冶湖周边围水产养殖行为,实施退垸(渔)还湖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有色湖退垸还湖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水利水产局《关于切实做好退垸(田、渔)还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环保督察有关要求,召开数次专题推进会,加速推进有色湖退垸还湖。928日,有色湖水产养殖场向大王镇金寨村作出书面承诺,不再在大王镇发展养殖,协商退出有色湖承包养殖。929上午有色湖湖堤350米宽的炸点爆破成功,有色湖和大冶湖连通。

3有色湖养殖场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有色湖问题整改结果。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开发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等工作要求,保护大冶湖生态环境,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有色湖养殖场关迁工作,对监管不力的时任大王镇镇长武艺和开发区环保局局长陈敬国分别给予了处分,开发区领导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同时,按照《开发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实施方案》的规定,于711日依法依规完成了对有色湖养殖场生猪的转迁、养猪场的关停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评估928日,大王镇人民政府与有色湖水产养殖场达成种猪场关停一次性补偿协议。

四、验收结果

201914日,市水利水产局组织市农业局、市渔政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相关同志组成联合验收组,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34号)整改目标事项,验收组认为拆除了有色湖围栏围网,立案查处了有色湖水产养殖场投肥养殖违法行为,关停了有色湖种猪场,验收通过。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247703288@qq.com或致电黄石市水利水产局。联系人:陈相,联系电话:0714-6288392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20191月4